樓主,這算是一個教訓吧,以後停車不是埋著頭停進去就OK, 還要觀察旁邊的告示牌,觀察前後左右確定沒有問題。我也有過看到沒有畫輪椅標誌的停車格很高興得停進去,抬頭一看發現路旁有個殘障標誌,只好默默地退出來再找其他停車格。還有,樓主就算事後才看到殘障車位告示,既然看到了,來這邊取暖就應該誠實的揭示完整資訊。隱藏資訊一旦被發現,你就喪失任何立場....
真是奇怪...因為有可能單一的標誌,標線或告示不清有可能會造成爭議,所以才會設立多重提示來聲明某車格為殘障車位...結果,硬是要盧成標誌標線告示缺一不可才能叫殘障停車格?那路上有些地方只有路旁立速限60標誌或只有路上寫速限60標線都應該開120去申訴了吧.....
ttf2008 wrote:不知道台中這樣的陷阱...(恕刪) 你第一張圖的左下方,就有原來殘障塗抹的……後來可能是被惡意用路人或時間…消失了>之前這在晚上看不清,早就有投訴要求改立標誌但後來規改用立標誌,可能你沒注意>晚上也看的到哦~所以你拍照的圖片,沒把我上項說的拍到
ttf2008 wrote:是你自己說通過要請我吃飯的至於沒過就沒過代表老天沒眼...(恕刪) 是阿我是說過阿但是這如果讓你申訴過了才真的是老天沒眼吧但或許你命夠好會讓你遇到那沒眼的法官吧不過那機率可能只有0.000000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