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過公部門基本上待轉區沒有強制力,要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才有強制力!所以如果有標誌和內車道禁行機車的標線,就肯定要待轉!雖然待轉很浪費時間,但這是台灣長久以來的陋習沒辦法!如果有去國外騎車的就知道,像日本只有原付(50cc以下)需要待轉,而且是少部分路口!而直接轉如果照規定來,根本不會有台灣官員說的那麼危險!都是危言聳聽,騙人沒出過國的!
R.sir wrote:盲目的規畫導致用路人...(恕刪) 大大的論點就是我想表達的訴求,標誌標線的不明確,確實在台灣多個路段及路口存在,非常容易讓用路人造成混淆及混亂,台灣交通有亂象,也就會成為必然的!
blacktung wrote:罰單確實是"未依號誌行駛"...(恕刪) 如果你是在綠燈時左轉的話,那他開這條給你確實是能申訴因為沒記錯的話未依號誌行駛通常都是代表闖紅燈,你只要能舉證你通過路口時號誌為綠燈即可(有錯還請各位鞭小力一點)只是你違規是事實,所以我比較希望你把罰單繳了當作是給自己一個警惕話說五年前我念大學時那路口就已經規定要兩段式了,樓主你是有多久沒經過那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