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US wrote:國外有些國家光是無照駕駛就是刑法處罰了...你覺得台灣法律會比歐美國家先進? 您也說是"有些"而不是"所有"的歐美國家,再說以刑法來處罰也只是針對無照罰得較重,而非是肇事後影響肇責的判定...試想若無照駕駛肇事了不問路權就是100%肇責,那我若跟一個無照的人有仇,等他上路我直接開車把他撞死,難道我會沒有責任不應受到處罰嗎?另小弟前文所說的,一個有身分證的台灣公民殺死了沒有身分證的偷渡客(不論蓄意或意外),這個台灣公民會無罪嗎?各位主張無照上路肇事後100%肇責的大德誰能回答這兩個問題???
發生車禍 肇責是以個案狀況來做判斷 比方說是否超速行駛等 很少會是單方面的錯無照駕駛本身就會被認定是欠缺開車能力的客觀證據雖不會被列為肇事主因會被列為次因之一真得上法院沒有法官會無視無照駕駛這件事一開始給人的印象就輸了就像酒駕但是開得正常 卻發生車禍真得鬧上法院 酒駕主張自己開的四平八穩 他駕駛能力正常 沒人會信
althewind wrote:各位主張無照上路肇事後100%肇責的大德誰能回答這兩個問題???(恕刪) 那個觀念就跟女性被侵犯了反而有人怪被害者自己穿得太曝露所以被害者要負極大責任甚至反而追究被害者的穿著樣貌是否引誘犯罪一樣可笑的恐龍思想。
althewind wrote:另小弟前文所說的,一個有身分證的台灣公民殺死了沒有身分證的偷渡客(不論蓄意或意外),這個台灣公民會無罪嗎? 應該說你想討論這個問題的話就另開一篇吧,沒什麼人想花心思和你解釋駕照是你從事特定行為的資格證明,交通事故判定也是持有駕照後方可從事的這個行為相互間的權力比較,你只是籠統的拿個有沒有身份證、殺人了湊在一起,不管是這兩個證件的性質或事件發生的邏輯,兩者根本不同,你這不叫舉例,你只是像在玩文字填空一樣的湊名詞而以
Arch.Gabriel wrote:駕照是你從事特定行為的資格證明,交通事故判定也是持有駕照後方可從事的這個行為相互間的權力比較,你只是籠統的拿個有沒有身份證、殺人了湊在一起,不管是這兩個證件的性質或事件發生的邏輯,兩者根本不同,你這不叫舉例,你只是像在玩文字填空一樣的湊名詞而以 就算第二個擴大解釋的例子您不能接受,我開車上路撞死無照駕駛之人跟本篇會沒有關係嗎???這是同樣的法律邏輯,證照的意義您真的懂嗎?證照是政府標準只是行政規劃,法律上有一種名詞叫行為能力,法律上證照與行為能力並非有絕對關係,這樣您懂嗎?所以請您回答當我蓄意開車撞死了無照駕駛之人我到底是有罪還無罪?
althewind wrote:所以請您回答當我蓄意開車撞死了無照駕駛之人我到底是有罪還無罪? 你這不是鬼打牆了嗎,不用到你這麼極端的例子,樓主本文不就有寫了:A-tao wrote:交通隊說「未成年無照駕駛」跟「肇責」是兩回事兒,不用聯想在一起。 光樓主的例子大家都知道現行是有罪,整篇大家不就是在講"無照"與"肇責"無關這件事合不合理,你覺的合理你就講為什麼合理,怎麼是換個案例又想從頭開始問一遍同樣的事?看你以上兩篇,真的建議你乾脆自己另開一篇文好了
如同前輩說的無照歸無照,他就是吃無照罰單,還有跟他父母一起去聽講習,車子要請有照的人騎(開)回去就算他沒車禍被警方臨檢查到無照,一樣會這樣做並非無照=沒責任,至少他要去繳罰款跟聽講習肇責另外算的,無照不會100%肇責,有照也不會完全無肇責一切還要看情況時間地點車速...等無照雖然不是主要因素,但是會不會有加乘作用,只能說可能會一切還是以警方的認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