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小弟發生的撞況~我能否將肇責降到最低?

我幾年前也在閃黃與閃紅燈的路口發生事故,
我是閃黃燈─開車
對方閃紅燈─騎摩托車
對方有受傷,逢了幾針,
我記得最後肇責是我7對方3(還是3:7有點記不清楚),
因為有保險所以都交給保險搞定了,
最後我的乙式險負責修車,第三人+強制險賠給對方1萬精神賠償+修機車的錢,
樓主如果有受傷那情勢可能就不一樣了,對方的保險公司會好說話很多!

mtsui wrote:
1)是樓主撞賓士,而...(恕刪)


其實我當下還有往左閃!!不知你在影片有沒有看出來?

我當時過路口一般人都先看左再看右!

當然我也先看左等看右時賓士已經衝出來!!

且我也有放油門減速~也是自己大意沒有減很多~~

而右邊你看到轉角的早餐店了嗎?那裡剛好又是視線死角!

行車記錄器的視角!跟我本人所看出去的視角是不一樣的!!

如果我今天沒有向左閃的話~可能撞到的就是在副駕的女友了~

況且我向左閃~如果賓士車速不快的話一定可以停下來!!

可見賓士有開多快!!!我可以很肯定是賓士來撞我們的!

因為當下我已經做最緊急的處置!!為何賓士車頭會看似完好?

好像不嚴重?因為他是正面撞擊我側面!看我車的傷就知道!

我車頭已在他前方了!所以才會撞擊到側面!

如果今天是我撞他!他的葉子板跟保桿的接縫一定會開掉!!




我辦公室樓下的小十字路口
大概有八成的車都是沒減速就通過
閃紅燈的方向只有不到10%的駕駛會先停在開
所以常看到小擦撞 台灣人賭性真是堅強
還有一次我走路過這路口都已經過到一半了
還有車子從我正前方衝過去
我忍不住大叫一聲喂(就是喂而已 我不說髒話的)
他竟然緊急煞車然後倒車到我旁邊 大罵三字經
你都說虛心接受了 怎麼會是鄉民給你洗臉呢???

還有不要把你自己的問題推托說這就是台灣 我就會減速看左右路口的人

我也是個小小上班族 所以我更會注意路況 以免荷包失血 我還常常要開公司車爬爬走

如果都隨意開 賺的都不夠來賠了 論壇本來就會有正反的聲音 如果你只想聽正的那就該請教你朋友

或是自己上網查資料 來這裡PO文沒被洗過臉的不叫做鄉民

我也常常被洗臉 問題是會痛嗎?

認真就輸了 放寬心吧

0918768768 wrote:
我只是個小小的上班族~~沒有打算上來取暖~
只是想問問鄉民的意見看能否將損失降到最低而已~~
夥許大家對我的開車方式頗有意見~~都說我活該~
但是能做到每個閃燈的路口或沒有號誌的路口~能過減低車速通~剩至是停車再開的又能有幾個???????
大家都心知肚明吧!!!!!因為這裡是台灣!!!
沒必要砲火攻過來攻過去的~~~我是來這問事請教事的!!!
不是來這接受大家的洗臉的!!!
以上.

0918768768 wrote:
其實我當下還有往左閃...(恕刪)


影片再看一次.....
你向左閃造成了什麼結果呢?

本來要撞在MB左葉子板或A柱的位置,被你這一閃變成撞在左側車頭部份。
向左閃關你副駕的女友什麼事啊!?

過路口「正常人」當然先看左再看右,因為本國靠右邊行走,不先看左不然看哪裡?
既然是先看左後看右,再未確定右邊無車時當然要減速,確定無車再通過。

你到路口是沒有減速的(放開油門不叫減速耶),畫面會說話,你的肇責也由此而生。

大夥跟你說問題點,你說大家在洗你臉.....

本文的「想要對方負全責」的文句怎麼刪了啊?
mtsui wrote:
1)是樓主撞賓士,而...(恕刪)

別忘了閃光紅燈這方有個前提是『特種閃光「紅燈號誌」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正因為賓士完全沒有採取『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先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這個動作,所以就算是樓主沒減速撞到它,肇事責任依然是在賓士身上。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我只是個小小的上班族~~沒有打算上來取暖~

只是想問問鄉民的意見看能否將損失降到最低而已~~

夥許大家對我的開車方式頗有意見~~都說我活該~

但是能做到每個閃燈的路口或沒有號誌的路口~能過減低車速通~剩至是停車再開的又能有幾個???????

大家都心知肚明吧!!!!!因為這裡是台灣!!!

沒必要砲火攻過來攻過去的~~~我是來這問事請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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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沒幾個 難道就不能當第一個嗎 管你在台灣還是哪裡 行經無紅綠燈路口 煞車踩下去就對了 自己都說有

死角了 難道不應該更仔細嗎 除非你視野可以大到左右都無來車跟行人


對方當然有錯 但憑什麼你要人家負全責

0918768768 wrote:
而右邊你看到轉角的早餐店了嗎?那裡剛好又是視線死角!...(恕刪)


把轉角停放的計程車一起拖下來

liaof9949 wrote:
別忘了閃光紅燈這方有...(恕刪)


沒錯...閃黃燈的不停車再開,原po這case根本閃不掉.

那台賓士就算是要負九成肇責,我都覺得高.


話說回來,原po這情形就像好是在大馬路上綠燈直行撞到闖紅燈,然後說就算你是綠燈,過路口也要減速慢行.

開50還要再慢. 開40也說要再慢...我看放D檔用滑行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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