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昨天又到台北濱江市場, 因買菜而已, 一下就回家所以沒帶手機, 但我看來其週圍並排情況一樣嚴重, 一點也沒有改善, 若要檢舉, 走一圈沒有十台也可檢舉八台.....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沒有照到駕駛座 還是可以檢舉 並...(恕刪)


用影片也是沒用,依舊以未拍到駕駛座為由駁回

cl&aa wrote: 用影片也是沒用,依舊以未拍到駕駛座為...(恕刪)


開車的話,後檔也要裝一台才有機會成功,看樣子你應該是只有前檔影片。
台灣的有錢人比我想像中的還多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編號 0015+0016...(恕刪)

cl&aa wrote:
用影片也是沒用,依舊...(恕刪)


錄影方式 檢舉違規臨時停車

由車後錄到車前

車前標線也要鏡喔

這樣 在新北市檢舉,機乎都會舉發成案

只有少數一兩個分局不會不願成案

沒辦法,因為執法者決定一切

所以 願意開單的單位還是佔大多數的

因為 55條,根本不用確認人是否在車上

是56條才要

遇到愛吃案,不愛處理的分局

就是少去這些地方囉



今天在中華路跟台灣大道遇到的壞人
直接大辣辣把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到對面買東西!
從後面叭了三聲又繞到車前拍,車主回來嗆了聲:嗶(消音),看嗶(消音)小!
只好默默跟他收保護費,停等區900~1800,併排2400!



billlions wrote:
今天在中華路跟台灣大...(恕刪)



很多人都是違規停車時 最囂張

甚至只准自己違規停車

卻不准路人(我) 拍照

標準 黃帝心態

你說不准拍,我還是一定拍呀,我又不是你的皇民,哈哈

還有,遇到這種愛哭腰的

不用回嘴講道理或是法條

因為這種人聽不進去的,

全程不說話,拍完照我就會走人,加油囉!



夜間拍照,取證有其難度,您的精神可嘉,給您編號 0017 囉
加油!
donnyjohn0704 wrote:
台灣的有錢人比我想像...(恕刪)




感謝支持 與 實際行動 參與這善行!

請記得 於 D+6 日(7天內) 檢舉完成囉!

我給您 100 個讚,

感謝您守護路上 合法的所有用路人!


併排停車 都是准殺人犯,人人都可以檢舉來除之!

給您編號 0018+0019+0020 ,

繼續加油囉!
感謝大家的 熱情支持與分享


檢舉交通違規 併排違停等
一切合法,完全合法!

造福用路人(千萬人),又可以讓自己開心滿滿!
對照愛違規者收到罰單,氣呼呼到快中風

一對照,就知道甚麼是對的事!

再次感謝

照片來囉,編號 0021+0022 !








機車並排成這樣,(前方汽車違停也都有錄影拍照檢舉中)

那小白汽車開走,你就在 橫在車道上,有比較爽嗎?

請大家看到,鼓起勇氣拍照檢舉就對了!
這台BMW真的有夠誇張,把機車停等區當他的停車格在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