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mylove wrote:
前兩天發生的事想聽...(恕刪)

罰單比勸導有用多了~

另外想問個問題....
























女警漂亮嗎?
這就要看警察把自己當成甚麼?
1.工作,要業績?達到每個月長官的要求...
2.保護人民的警察?去指揮交通,會是反映交通號誌是否增加行人專用?
honta5748 wrote:
這就要看警察把自己當成甚麼?
1.工作,要業績?達到每個月長官的要求...
2.保護人民的警察?去指揮交通,會是反映交通號誌是否增加行人專用?


這句話只對了一半...

要看長官對這個警察要求進行什麼樣的勤務.
假如是去抓罰單, 你叫她去指揮交通,
她回去不被罵死才怪...

樓主, 你真的那麼不食人間煙火嗎??
收到幾次罰單 下次經過這路口時應該大多數人都會照規矩來 因為不知道會不會被偷拍

被警察指揮幾次 下次經過這路口時警察不在還是一樣違規

長遠來講哪個有用 毫無疑問當然是開罰單有用

在台灣勸導一萬次也無法改變任何人的行為

可以理解樓主的思維,確實在那邊拍照不如直接上前指揮....但少數人就是欠罰,一定要從荷包裡拿錢出來繳罰單才知痛!
其實...這事件重點是~ 警察最近會開始抓未禮讓行人了!

警政署每一段時間,都會訂定一些取締重點,這牽涉到績效(記功嘉獎),跟罰款金額沒太大關係。

前陣子就在抓綠燈左轉(直行燈左轉),雖然金額只有600元,但警察抓的不亦樂乎。(我就在南投偏鄉被取締過,我指著旁邊好幾部機車~那些阿公、阿嬤都沒帶安全帽,經警察大哥的說明,我才了解關鍵所在。)

警察很忙的,不會特別去錄影抓這種違規,一定是上有政策。

提醒各位駕駛,最近看到班馬線的行人,一定要遵守規則呀...


警方做事的心態,就是業績
Joycemylove wrote:
我不覺得你站在這邊錄影我有被保護到啊,如果我走過斑馬線被車撞了,那你也只有錄影而已,我還是被撞了

有固定式照相的地方,大家都會減速,反而很少能拍到違規
偶爾為之的取締,保障的是警察一定撈得到業績
盜亞 wrote:
因為車跟人不會因此減少,需要的是更改路口號誌配置,例如禁止任何車輛進入路口的全時向行人號誌,以及提供大量車流疏通時禁止行人穿越。

考慮車流順暢的話
把行穿道改在路段中,號誌燈採行控式

不過,依台灣多數駕駛人的素質...大概只能:亂開車,就判死刑,才會有用
嘴砲無敵 wrote:
要看長官對這個警察要求進行什麼樣的勤務.
假如是去抓罰單, 你叫她去指揮交通,
她回去不被罵死才怪...

腦袋有問題的是高層,出來坦的卻是基層... 
思維是一般人都會選擇性違規
就算有罰單也寧可選擇視而不見擺著不繳
所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台灣的任何違規是有理都說不清的
警力不足這個話題不多說,警察拿的錢絕對不少。
所以這種可以改成派遣式的工作就不必給警察再做了!
要讓拿高薪的警察去負擔其應該和適合進行的任務,直到哪天警力有剩餘再來幹這種事情吧。
不少交通警察只想教訓民眾,是普遍納稅人的感覺與否很難統計,但有這種感覺的人肯定不會太少,路上太多危險駕駛和污染車輛可以虐了,這種拍攝的工作真的應該委託民間進行,全從罰單來支薪給拍攝者就可以了。
bis0815 wrote:
如果行人跟車輛有衝...
再說了,基層警察的勤務是上面指派的
上頭叫你拿攝影機去取締違規,結果你跑去指揮交通
叫你拿指揮棒去指揮交通,結果你跑去開單
這樣對嗎?(恕刪)


請問您如何知道上頭指派的工作是取締交通違規而不是指揮交通請開示 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