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與直行共用車道...被開紅單

~悠哉悠哉~ wrote:
版主該不會是這種人吧!照片PO上來看看右側是否排了一排直行車輛就清楚了...(恕刪)


我不是版主,不過就事論事,該去探究畫標線的單位,為何不畫左轉專用道? (左箭頭 + 雙白線)



因為從照片上可以看出,紅綠燈前是 2 車道,紅綠燈後也 2 車道。

一旦把內線畫設為左轉專用道,那麼任何時候直行車輛都通通不能壓到內線,等同於直行車兩線縮減成一線,在很多狀況下,無疑會讓原本不容易塞車的路口變成一定會塞車。不畫雙白線,意思就是機會左轉,也就是規畫上,讓直行車擁有較高的路權可以雙線前進,左轉車能轉就轉,不能轉你就多等一個紅綠燈



參考 #65 引用的這張圖,如果路口畫上雙白線,那就變成內2線是左轉專用,外1線右轉專用,用常識可以想像,原本的4線道,直行車只剩一線,如果9成以上的車子都要直行,那麼排隊不知要排多遠?

單向兩線,就算是右側排了一排直行車,如果沒有標誌預告前方路口的遵行方向,除非是在地人,根本也無從得知外線塞車是因為右轉專用塞車,還是直行車塞車。

直行車,大多數的狀況應該是賭內線通行,因為外線往往停滿了違規車、機車、慢車,很多缺乏專用道標誌的路口,也只能等到接近路口才發現無法直行,看到沒有雙白線,那就照規矩來停車,發現是雙白線也只好鼻子摸摸硬著頭皮左轉了。

我在德國開了好一陣子車,卻完全沒有這個困擾,到了路口幾乎所有的左轉專用車道,中心線就是向左偏移半個車道,直行的兩線則向右偏移半個車道,路肩則縮減半個車道,根本沒有誤入的可能。(當然對向也是,所以直行車道過了路口, 也剛好對正直行車道,想搶左轉車道直行超車的,會撞進對向的左轉車道 )

PS: 標誌標線號誌設置的主管機關,不大費周章調整標線下,其實可以考慮讓對向的紅燈時相提早,對向先紅燈,這個方向則延後幾十秒才轉紅燈。左轉車就可趁綠燈時左轉,直行車也可以繼續前進,取代目前的的「機會左轉」,卻又浪費整個路口的「保護左轉」時間的奇怪設計
有點懷疑 我們考的駕照是不是有兩種版本....
怎麼一堆人認為就該左轉
總覺得普通小客車是不是筆試也該幾年重測一次
不然基本常識都搞不清楚 還在後面狂叭 不是很好笑?

PY.Wang wrote:
請問左轉指示亮了嗎?如果有亮,請在繳費期限內,依金額繳納~
圖片來源:Google


樓主講的那不是左轉專用道喔,有人也提到機會左轉這個問題了喔,
現在你知道你錯了嗎?!
記得快點惡補一下交通法規喔!!

jimmy6777 wrote:
終於有人提到『機會左轉』了!
我還以為這是常識!

上面一堆沒知識又口無遮攔的嘴臉,真令人搖頭......還有臉叫人把駕照繳回去!..(恕刪)


他都說他是小路人了


想當然他也沒有駕照當然不會懂地上這個標線


難怪台灣交通這麼亂


台北/ Steve Lee
48條 第七款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他有左轉專用燈號阿 所以左邊內車道就等同於左轉專用道
你佔用別人左轉道 被開罰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吧...完全沒同理心

去申訴應該也是一樣的結果
既然有同時畫有直行與左轉的線道,號誌應該是左轉與直行的綠燈同時亮起,這樣才不會有直行卡住左轉或左轉卡住直行的現象。在左轉號誌實際亮起之前,用路人怎麼可能預先知道會怎麼亮燈?
這是標線誤導或是號誌錯誤,是行政機關的錯,不該由用路人來承擔,支持申訴。
GP3_H96 wrote:
48條 第七款 設...(恕刪)
reynard wrote:
下次,按喇吧前,請看一下地上是不是 (1) 有左/右轉專用箭頭 (2) 有畫雙白線
如果 (1) 與 (2) 任何一項不成立,對不起! 這不是左/右轉 專用道,前車的路權大於後車,請不要亂鳴喇吧 大笑
PS: 法源我在 #13 已經解釋了...(恕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
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
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左:
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
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
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
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

想請教一下,
這一條是說指向線設於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點點點點
這句話就表示 "方向專用車道" 與 "禁止變換車道線" 是兩件事,
兩者配合使用才怎樣怎樣...
怎麼會變成雙白線是左轉專用道的要件之一了?

update:
找到了,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裡面確實說了
"指向線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實線)配合使用時,即構成「行車方向專用車道」,車輛應遵照指向線指定的方向行駛。"
雖然說是政府網站,
可是這畢竟不是正式的法規條文,
我想要找法規條文裡對於 "方向專用車道" 的定義.
筆記
Luckypro wrote:
樓主:請參考"直行與轉彎共用車道常造成駕駛人困擾 (作者/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蔡直青)"

答:車道上繪製的白色箭頭,為指向線,具有指示車輛行駛方向的功能。
王先生所稱的路口,是白色直線箭頭與白色左轉弧形箭頭合併而成的分岔箭頭路口,
它是用來指示車輛可在道路上直行,也可以左轉彎,為可供直行與左轉的共用車道,
不論直行車或左轉車均可於該車道依號誌規定行駛。
因此直行車於該車道路口碰到紅燈時,自然應依號誌規定於路口停止線前暫停,
此時後方的車輛縱依燈號可以左轉彎,亦應等待前車駛離路口後,於該路口停止線前停車,
等待左轉燈號再度亮起之後始能左轉,不能強迫前方的直行車讓路。

來源:http://www.cdns.com.tw/news.php?n_id=23&nc_id=46244
~ 科技人性 人信科技 ~
ROY7777 wrote:
兩者配合使用才怎樣怎樣...
怎麼會變成雙白線是左轉專用道的要件之一了?


188條說了
兩個標線都有了,才接著後面那句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怎麼會不是要件之一?
實在有點小昏倒 ... 連「專用道」的定義都可以吵翻天

看來,我們的筆試題庫應該要多加點真正實用的測驗題呀~



這張圖,沒有畫雙白線,但是使用標字來指定專用,那麼如上圖,只有三個車道是專用道


這張圖,如果只有指向標誌,必須搭配雙白線才是專用道,所以內二線是專用道,最外線非專用道 (直行可佔用)

PS: 但下圖,未配合標誌時,也是最讓我生氣的標示法,未到達路口前,根本無從預測路口的專用道分配方式 更瞎的是,很多縣市的指向標線只有一個,而且已經被第一輛停等的車輛遮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