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I wrote:前車根本不用行車記...(恕刪) 痾....我想你應該是沒檢舉過吧~警察只會針對檢舉內容喔~利如今天你檢舉閃燈沒禮讓她就針對這部分下去開罰~我只知道檢舉會被開單,事後的申訴我就不清楚了~因為警察只會寄依法開罰的郵件內容給我看,事後對方有沒有申訴是不會寄給檢舉者看的~
路況良好下內線不可以比中線車慢,中線不可以比外線慢簡單說比右側車道車輛慢,就算慢速車了,要靠右,後方有快車也要主動靠右讓道不是在中線就可慢慢開常看到中線龜車,內跟外線一直超車了,也不會靠右到外線去龜台灣三線道行車效率比不上國外二線道,除了駕駛知識不足,也跟交通部沒好好教育有很大關係
alesiX wrote:...它是比你快,如果它的速度沒問題,它不用假設你是否在最高速限....所以.....道德上的問題而已...你可以踩著反正不會開單,繼續開......(恕刪) 我懂了:120要讓130、130要讓140………就是你的道德標準!我的道德標準:守法、超速害人害己不道德且違法!道德標準是你說了算嗎?怎麼不依據我的道德標準?!
chiayingcool wrote:我的車表速120km/h時GPS時速約114-115km/h請問我以表速120km/h開在內車道被同為表速120km/h的你從後方的逼近時我要讓嗎? 那就只好比誰比較表了
jason001007 wrote:因為警察只會寄依法開罰的郵件內容給我看,事後對方有沒有申訴是不會寄給檢舉者看的~...(恕刪) 會嗎?我主張後車超速,主張調閱檢舉者影帶證明檢舉者是否超速,也一樣不受理嗎?-你有試過嗎?而且依據警察一般實務,個人判斷除非明顯是烏龜車才會開罰,並不是只要閃燈就會受理!對於這類檢舉影帶,個人認為:警察會要求影帶必須記錄GPS座標、速度,檢舉人證明自己沒有超速才會受理
似乎蠻多人覺得違法超速閃大燈就是要禮讓他~!懇請各位縱貫線大哥賜教~!下次看到你的車小弟絕對禮讓~~~懇請版主不要惹到類似這樣閃大燈的鄉民大哥大,他老子有錢閃燈逼車,你就是得讓開~避免倒楣被逼車海扁一頓~話說被閃燈逼車好像大家都會很不爽,讓我想看如果2個大哥大互閃燈逼車的情節~~~應該好像電影裡面情節才有...
YOGI wrote:我懂了:120要讓...(恕刪) 你要這麼意氣用事...那也沒辦法...我只是就我的法律認知跟你討論...也許有錯,望大大們指正我也說了,要讓不讓,你自己決定...你前面也說了,反正不會被開單...你大概沒去看我其他的回文,基本上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你把車距拉開來,你愛用長期使用內線,那是你的選擇。至於其他人愛開多快,不是我說了算基本上我只要看到我的後視鏡內出現比我快的車...路況允許的狀況下,我會讓道有點路況,我會先打燈,等到狀況允許,再讓給後方車輛不過實際上的狀況,根據我的經驗真的在飆車的,不會等到你讓道,他們會自己找路過去沒在飆車的,只是單純車速較快的(也許在趕路),他們會等,尤其當他們知道你會讓也不會閃你大燈沒說要依我的標準,只是單單討論而已。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如果一定要這麼衝,那也可以不要再討論。但是要提醒你一點,你說你守法。內車道的規範,你並沒有完全遵守。你只選擇你想遵守的部分。大前提你並沒有去遵守:使用完後,沒有駛回原車道。雖然它有但書,讓你"得"以繼續使用。但基本精神(或是說最基本的道德)你卻忽視它。
樓主你不知道內側車道是超車道嗎?龜在裡面不論你速度多少~ 就已經違反用路原則了!很多車的錶速到了時速100% 歐洲車一般設有5%的差異 日本車設有5~8%的差異 都比實際速度慢的多~我還看過有10%+誤差的快樂錶!不要再龜在內側車道了!!!等你哪天要用到超車道的時候也會有同樣的想法!將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