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車車 wrote:違規地點:林口區文...(恕刪) 個人是覺得這件去申訴肯定不會過 有斑馬線又有紅綠燈 很難過關但個人也非常同情你 因為跟你一樣反應 當下開過去的人一定不少應該算是釣魚吧? 或許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警察不會讓人去尊重吧!!
亂七八糟當然冤馬路是三井的嗎?!不是的話圍成那樣...柏油路面還可以改色?!政府是為三井做事的嗎?!一狀告上去....叫三井把罰單吞了順便看看政府是哪個單位...核准圍路私用的!!找民代去看看是哪個單位核准的道路被亂用成這樣...警察不抓.視而不見?!還在那邊抓違規車輛...賺業績?!
警察會說開你單是因為未依號誌行車,你講的三件事,完全跟紅綠燈號誌無關:一、逕行舉發的車道緊鄰三井賣場,該車道是該路段專門、直接、獨立且唯一進入賣場停車場的車道。(賣場警衛所站之處,即是賣場停車場入口)。二、黃色及紅色障礙物,連續且不間斷(斑馬線上也有三角錐)的區隔賣場車道及一般車道。三、賣場車道的顏色(淺灰),明顯不同於隔壁的一般車道(深灰)。
那我能表達的是,妳是一個駕駛,本來就是要注意道路狀況了一句【我沒有預見有紅綠燈、停止線、斑馬線的可能性】就算妳因為這樣要申訴或者拿去打官司,100%都不會過想買車車 wrote:不是,我想表達的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