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假設有一台綠燈轉彎車被一台闖紅燈直行車撞上,請問肇責為何?轉彎車錯?未禮讓直行車?闖紅燈錯?因為違規?
再依照現場影片,摩托車原與本車為前後車關係,如何從本車右前方竄出?他從本車後方到右前方的這段行車方式是否為"超越前車"?請問當同車道前後車關係要超越前車時應該要如何處置?直行車路權當然大於轉彎車。前方車路權也大於後方車?在還未到路口轉彎前我還是直行車,路權還是在本車,請問機車與本車是否屬於並行狀態?機車突然插入直行車前方是否屬未保持安全距離繼切入車道?
機車在本車後方時便啟動右轉方向燈,機車屬後方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如果今天角色互換,一台機車在路口右轉時被後方直行車撞上,請問轉彎車負全責?還是後車負全責?
有開車跟騎機車的人都知道,人的眼睛跟攝影機的鏡頭所看到的是有差別的。現場的狀況也只有機車駕駛與本人感受最清楚。
如果相關單位未能就"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的使用時機跟方式教育所有駕駛人,恐怕不久的將來會出現繼"應注意而未注意"而出現第二條帝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