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會更好der wrote:
性侵確認就閹啊女立...(恕刪)
雖然我是男的,但立這樣的法我也不反對
反正我不會去做這種沒良心的壞事
這輩子也罰不到我
但為什麼不能立這樣的法呢?
可能有人怕罰到自己??
Mianhuayubaby wrote:
uber又安全到哪???
大家都忘記這起案例了嗎?
一名Uber合作司機陳育德(34歲、新北市人),今年8月15日凌晨3時許接獲公司派遣訊息,開著自己的車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搭載一名23歲女大生,女大生表示要去西門町星據點KTV,車程不遠,陳開到目的地,發現女大生已喝醉叫不醒。檢方調查,沒想到陳男竟起歹念,將車開到桃園市龜山區一汽車賓館,脫去女大生的衣服性侵得逞,期間女大生因疼痛醒來,躲到床邊,又被抓回繼續性侵,女大生受辱後向龜山警方報案。檢方今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