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tn wrote:如果我是故意A下去...(恕刪) 實務肇責一定過50%因為你目視可見,即便他違規在先,並不等於你可以撞他。他只是侵犯你的路權,你撞下去卻是侵權行為更大的毀損罪。撞下去只是圖個當下爽兩秒...
鯊魚冰棒 wrote:聽你在亂講變換車道100%樓主會有肇責? 會哦,車速這麼慢,正常駕駛都能夠正確反應避免事故,會被認定為應注意而未注意。有些人認為"應注意而未注意"是不合理的規則,但我認為這再合理不過了,不論是否有人違規,大家都應該盡可能地避免事故。
klipsch wrote:今天也看到一台差不多狀況左邊的車頭硬切出來,直行車不敢撞,反而去閃它,然後被後車叭... .PS : 後車不是我,我是路人 如果只有閃避才能必免事故,那我也會閃,後車按喇叭其實是在罵違規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