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呆2858 wrote:小弟停在大的十字路...(恕刪) 信賴原則且A柱死角而無法注意撞上闖紅燈駕駛道德上你沒有錯而法律上過路口未左右注意,預防性駕駛,導致後車追撞前車,應注意而未注意,應該還是會判你需照比例賠償對方車損除非信賴原則成立不然全賠你 很難台灣法律來講,無論誰對誰錯,撞到就輸了!除了被撞無可避免,一般就算三寶衝出來也不要傻傻撞上去,樓主防衛性駕駛觀念要加強一些!
左轉專用道直行?左轉道直行就算了,起步就拉轉車頭往左點了一下,一路偏向公車專用道去,為何要往公車專用道?還是因為看見那台車比你快了想要去擋車?結果跑輸人就直接幹上去?撞到才回內側車道?並且波及外側車,先不管對錯,外側車樓主賠定。內側車道路權應是屬於外側那台車的。你左轉專用道出來,我不知道你路權是在哪。一次跟兩台車搶道,結果兩台都撞到。樓主跟無號誌衝出來的前車,要嘛55分,要嘛你全扛了,想幫你找對的點,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