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 567 wrote:
停車場非道路,不適...(恕刪)

我沒講清楚,清潔人員欲推車橫越車道,在剛跨過車道線的時候發生事故。至於停車場車道雖然不是屬於道路,是否應該也要遵守交通法規的精神,我就不再這裡討論。
停車格都有停車,對方身高160,65歲。
警察來畫圖的話是以你現場的情況所畫,不是以事發前的情況畫,
事發後確實偏離車道跨越或壓雙黃線都會被劃進去,
交通裁決所也是以警察畫製的圖來判,
不信你可以去問看看

sagrado wrote:
有這回事? 別亂誤導!!

1. 今天是閃避突發狀況而跨越雙黃線,而不是故意跨越雙黃線。
2. 這起事故不是因為跨越雙黃線引起,而是有機車違規穿越馬路。

以上,有無肇事責任跟雙黃線毫無關係!!

台灣的左轉燈號才幾秒而已
居然還有人要求行經路口減速
傻了嗎
每台左轉都要減速的話
我看一次左轉燈號只有一兩台過的去
後面的不就三字經譙不完
機車出現在根本就不該出現的位置
毫無路權可言
連0.1%的路權都沒有
要拿什麼東西跟汽車談肇責
慰問什麼,道義什麼
告他製造假車禍都不為過

A辣愛怕跑 wrote:
機車出現在根本就不...(恕刪)


哀, 別講這種話
摩托車不小心騎上高速公路, 完全沒有路權, 也不代表你可以把它撞死.......
在台灣只有非常非常少的判例0肇責
這代表後面民事提告引用刑事責任賠償的機會相當的高.
01有您們真好,感謝各位提供寶貴的看法和建議
而汽機車確切的撞擊點是在左轉專用道停止線內
機車停止於左轉專用道,汽車停止於斑馬線



--------------

擔心的來了
今天老婆接到對方來電,大概談的就是賠錢的問題
她老公兇巴巴的說大車撞小車不對.. 她是牽機車過斑馬線??(雖然影片畫質不好,但也看得出是用騎的)
但聽到有行車紀錄影片證明她是用騎的,態度就變和緩
我想道義責任止於此,一切就交由保險專員處理了。
當時左轉燈亮 路權汽車的
機車違規紅燈左轉 逆向
說實在汽車很有可能0肇責
汽車看不出來有什麼問題呀, 有啦, 貼太黑了, 看光暈來說, 還這麼暗, 應該要檢查一下.

就高雄來說這個路口蠻大的. 車流量也大, 不過路邊還是劃一堆停車格. :(

快結束的那幾秒, 聽起來大概不好搞. :P
誤會了
前擋實際沒哪麽暗,可能是行車紀錄器自動曝光不穩定會忽明忽暗
但老婆好像打算撐著用..

whathell wrote:
汽車看不出來有什麼...(恕刪)

1974 wrote:
請教各位老婆今日行...(恕刪)

大順跟建國路口
這裡常出這樣的車輛
因為大家都愛在這用高雄式的左轉
平均一個月上演一次
樓主快帶老婆去驗傷
說急煞時胸去撞到方向盤
目前有胸悶情況

對方的老公還真能瞎掰
是我的話
一定不會說行車記錄器有錄到
等上法院或調解時
再拿出來打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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