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ao wrote:
檢舉在以下的情形有可能真的對交通沒幫助,浪費行政資源,應該修法或修改規定:
1. 罰責太低,大家罰不怕照停 --> 加重罰金
2. 違停沒擋到人車--> 取消紅線或設停車格 開放停車
3. 太多違規達人,檢舉一輛又來一輛 --> 加重罰金並加強宣導 (加強檢舉也是一種宣導)
可是不管怎樣,檢舉都會增加國庫收入,是國民的福氣。(我知道違規達人不認同)...(恕刪)
1加重罰金...不可能 20年前的紅線違停跟現在紅線違停的罰款是一樣的
2取消紅線或設停車格 開放停車...不可能 取消紅線後就是路霸占滿滿 有收費停車格還是不會停 還是要停紅線 因為停車格要收費
3加重罰金並加強宣導 (加強檢舉也是一種宣導)...不可能 檢舉交通違規沒有獎金 要吃飽很閒的人才有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