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車 改裝車 不等於噪音車 座談會


ppot0110 wrote:
1.官員說原廠排氣...(恕刪)


別只挑想看的內容看,我的文有說是針對"被陳情或檢舉的車輛完成檢測後會貼上認證貼紙(避免該車輛再次更換高噪音排氣管或重複陳情檢舉)。"

所以重點在於被檢舉的非原廠排氣管車輛,避免回檢時用原廠管受測,受測後又換回原本的非原廠排氣管(高噪音排氣管),所以才會有所謂的原廠排氣管才貼貼紙這說法。


當我聽到你的排氣聲時
你已經飆過我眼前
我覺得你很帥

當我聽見你的排氣聲時
我確在5秒後才看見妳
我覺得你很丟人

如果是全原廠沒改裝過 必定比較安靜
也有改裝過也會符合法規但此合法改裝品必定較昂貴
所以改裝土砲大有人在
我也贊成合法改裝嚴查取締非法
看了這麼多正反意見,我覺得應該回歸民主國家最基本的原則: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就改裝車的議題來公投,這樣最公平
QQ哥哥哥 wrote:
現在連卡鉗也不能改煞...(恕刪)


因為也有改壞出事的吧

口沫橫飛的商家太多
一般消費者不一定能看懂
改壞不理的案例各大論壇都可看到

我是覺得可以改
但改完商家要負責送審驗通過
(政府要先列出審驗標準)

雖然麻煩點
但對消費者而言多了一層保障
也可以刷掉一些不良店家
支持有改就该验,我也会有改车的需要,但也愿意遵守安全法规

路人來的 wrote:
看了這麼多正反意見,...(恕刪)


對錯是非並不是由多數人的認同,決議就是對的

如果是這樣,那少數意見就只能完全被埋沒?

立法院、台灣人民單為了藍綠問題,有多少對的事情就這樣被否決了?

還不夠嗎?


我絕對反對噪音,但改裝跟噪音根本是兩回事

執法必須合理

試問

哪天你跟家人朋友去聚餐,只要其中一人有喝酒

回家時,開車的沒喝酒

警察攔你下來,直接說你酒駕,無須酒測

你翻不翻臉?

改裝車不等於噪音車 O
改裝車大部分都噪音車 O

噪音車不等於改裝車 O
噪音車大部分都改裝車 O

都對



我支持合法取締噪音車,且立即檢測立即開罰!不要事後到檢又變回原廠車
先說,絕對支持開罰炸街管,但同時也絕對反對沒有儀器檢測就開罰的情況

這次新北搞戒嚴的法條依據是噪音管制法第8條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
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一、燃放爆竹。
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三、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行為。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

但第11條有明確指出"車輛"噪音標準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
音管制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供國內使用者,應符合前項噪音管制標準,始得進口、製造及使
用。
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
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另外,法令是允許改裝的,先不論有沒有管制排氣管的噪音,沒有也不是民眾的問題

新北在晚上10點到凌晨6點直接開罰改管,無須檢測
這是非常明顯的違法的執法行動
沒有科學儀器證明,就不能直接開罰
不正當取得的證據,在法院是不能被採用的

從熱炒店出來的,不需酒測直接開罰酒駕,可以嗎?
高速公路不需測速,直接照相開罰超速,可以嗎?

MT-10 wrote:
第11條有明確指出"車輛"噪音標準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
音管制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機動車輛供國內使用者,應符合前項噪音管制標準,始得進口、製造及使
用。
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
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另外,法令是允許改裝的,先不論有沒有管制排氣管的噪音,沒有也不是民眾的問題
新北在晚上10點到凌晨6點直接開罰改管,無須檢測
這是非常明顯的違法的執法行動
沒有科學儀器證明,就不能直接開罰
不正當取得的證據,在法院是不能被採用的
從熱炒店出來的,不需酒測直接開罰酒駕,可以嗎?
高速公路不需測速,直接照相開罰超速,可以嗎?...(恕刪)



簡單的說,噪音管制法中分為兩種項目進行管制,一種是標準另一種是行為
所謂的標準管制就是對於聲音有訂定分貝大小,這些聲音就不能超過法規的規定,如陸上運輸系統、營建工程噪音、擴音設施、工廠(場)噪音...等
行為管制的部分就是,在特定時間或區域不得有該種聲音出現並妨礙他人居住安寧之行為,而行為法主要是用在標準管制不到的聲音,但這邊有個重點是,雖說是禁止該行為產生的噪音但必須要有妨礙他人居住安寧的事實才能進行裁罰。

新北市這次噪管法第八條修正公告的部分就是採用行為法去控管機動車輛噪音擾民的問題,不過就我個人的認知此次新北市的噪管法第八條公告修正部分的在適法性上有些疑慮,雖說管制的立意良好但是這管制的手段有點太硬性規範,應該是還有調整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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