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開跑車名車的車主都有做好心理準備嗎?

自己去年出了一場車禍,因為車禍時昏迷所以不記得怎麼發生,所以只能以幹道非幹道區分路權大小
警察還有認識的人都這樣跟我說

抱歉沒有法條
BTW 講話可以客氣一點嗎? 本來就有說如有不對歡迎糾正,不是來吵架的,但你的留言看了讓人莫名火起
旦旦大溼 wrote:
一台名車,便宜一點兩...(恕刪)


先噓版主一下,然後提醒你,第三責任險額度保高點,看到跑車離遠點,如果撞到雙B lexus,別擔心,保險夠幫你賠,不用全家燒炭

ting012 wrote:
哈哈!!我講點事實...(恕刪)


所以大家發現了一個事實
就是 所有問題都發生在
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的權利

只要改掉這條 問題就少了一半

名車車主 我有保險 我甚麼都不怕
因為我錢已經繳了

跟很多廠房保完險後 會疏於工安
然後 會突然失火 股票大漲 一樣的道理


有這種心態
加上有保險公司這種專門訴訟的單位
所以 很多名車 都到處亂鑽
比計程車狠
在台灣窮人撞到有錢人,算有錢人衰。
有錢人撞到窮人,一樣有錢人賠死。
有錢就他媽的該死,人肉鹹鹹沒錢最大,走在路上看到窮人閃遠點,不管是撞過來,或是砍過來,都是有錢人倒楣。

旦旦大溼 wrote:
一台名車,便宜一點...(恕刪)


改成

台灣開車的車主都有做好心理準備嗎?

國道用最高限速開內線,你們這些超跑只能開在我後面

這樣應該會比較~爽
旦旦大溼 wrote:
一台名車,便宜一點兩...(恕刪)


超額險車禍可以理賠到一千萬

一年不到一千塊
lth106 wrote:
超額險車禍可以理賠到...(恕刪)


請問是那家保險公司這麼便宜 , 我保一仟萬超額險記憶中好像是3千元左右。
axela阿政 wrote:
在台灣窮人撞到有錢人,算有錢人衰。
有錢人撞到窮人,一樣有錢人賠死。
有錢就他媽的該死,人肉鹹鹹沒錢最大,走在路上看到窮人閃遠點,不管是撞過來,或是砍過來,都是有錢人倒楣。...(恕刪)

+1
鬼島之日常

被沒錢的撞飛就算法院判賠一千萬
你也拿不到半毛錢

天龍國悠哉滑手機慢慢過馬路是很帥啦
哪天來一部沒錢又酒駕開的車撞過來
也只能自認倒楣
因為他人肉鹹鹹二手一攤沒錢賠

照邏輯
沒錢賠的~反而應該禁止上路啊
不然不定時炸彈出來
誰被撞誰倒楣不是?
causewaytw1 wrote:

[...]

照邏輯
沒錢賠的~反而應該禁止上路啊
不然不定時炸彈出來
誰被撞誰倒楣不是?.(恕刪)


正確做法是,強制險必須含財物險也就是車體險,因為機動車輛出事故都會有車體損傷。

英明偉大的半套政府,把財物/車體險的要求拿掉,這樣可以討好投機的老百姓,出事後才來灰,所以也造成保財物/車體險,變成超額險的觀念。

其實,無論是否為名車,沒有所謂的車體險的駕駛,都覺得是被敲竹槓,都覺得對方修車價格不合理,而保險的目的,包含車損,就是以防萬一,在出事時的賠償超過本身能力負擔。否則,保險就是白癡才會做的,因為投資(保費)大於報酬(賠償),天下有人會做這種投資?

半套政府的便宜行事,造成許多後遺症,甚至錯誤觀念,而老百姓依然陷於政黨迷思才是可悲。

所以,無論騎、駕車,要有車體/財物也就是超額險才是正確,而這也是先進國家的基本要求。

說到代位求償就更是遠了,因為若是如國外都是保險對保險,代位求償在多數狀況之下,都是專業對專業,甚至是相同保險公司之內,根本不會走到法院。

台灣的代位求償很多走到法律途徑是另一方沒有財物險也不願賠,才會需要以法律途徑要求。

取消代位求償以肇事者的主觀認定作為賠償,這是本末倒置,而源頭是,沒有強制財物險,根本不能上路,因為這就已經形成不負責的行為與觀念!

WOWO88 wrote:
所以大家發現了一個事實
就是 所有問題都發生在
保險公司有代位求償的權利

只要改掉這條 問題就少了一半
(恕刪)

代位求償並不是超跑獨有的,一般國產車只要有投保就有。
你只要被人撞過一次就知道,現在的人撞人的談賠償都很被動,反而是被撞的一直在花時間打電話跟處理,對方還不想鳥你。
如果保險公司沒有代位求償的權利,被撞的車主光是找撞人的談賠償就不用上班了,甚至還得自己去打官司求償,撞你的人就是擺爛跟你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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