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就這件事情而言 實在是很糟糕!
第一 不管任何人 違規就是不當行為
第二 他是一位軍人 更該奉公守法 (警察或法官之類的人員亦同,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犯錯罰則一定要更重的原因)
第三 他還穿著軍服 駕駛軍用車輛 (明目張膽)
以上我都用"他" 表示我是針對這一個人的不當行為而述
但是你我都明白這個社會有多少個"他"
大環境來說
第一 除了某些具特殊功能部隊之外 絕大部份的人 只要你要從軍 幾乎可以說100%可以
第一關就沒有經過挑選,你要國軍素質可以好到哪裡去
再來 我們的國防部高官們 規定奇奇怪怪 你們也知到哪裡不好
很奇怪 就是沒人要去改
當過兵的都知道 長官要來 高裝檢 就是把"壞掉"的裝備弄得美美的給你檢查
但是已經不堪用了 還是繼續放著 年復一年把"不堪用"的裝備擦的美美的
這樣就檢查通過了!!!
順便一提 小弟前幾個月去教召 (海陸退役)
我們一行人 人人背著一把壞掉的95K2 行軍快一個小時 到靶場 把壞掉的槍放著
拿好的槍打靶 打完再把好的槍放上中戰 在背上壞掉的槍回營....
背壞掉的槍是在練體能嗎? 搞不懂! 以上 一些既有的奇怪規定好像長官都沒看到一樣
沒有意義 但是卻又一直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