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醫科生被輾爆頭亡!2人一起北上求學…閨蜜嚇傻跪地

總覺得自從"一事不二罰"之後就有更多人有持無恐了,這回再加上"暫不罰"....
這樣會有解嗎?
該區的派出所也有責任

那邊違停那麼嚴重, 警察取記違規消極。

如警察平時就有重視那一塊的違停, 今天憾事不會發生。


「在該路段開了幾個月的鄭姓公車駕駛表示,此路段每到下班時間,路邊就會有許多違停的計程車與小客車出現,事發當時路邊違規停車正好非常多,他只能就近放下乘客,他直到聽到碰撞聲才知道遭撞」
-> 司機每天開,每天都看到違停,警察都看不見就是了

其實警察一定都知道哪邊有違停,看你要不要積極的去取締而已啦

放任就是這種下場

油炸豆腐 wrote:
違規停車是違法沒錯﹐ 就一張違規停車罰單﹐ 但沒有肇事責任﹐ 因為其他車輛本來就必須注意路況了﹐ 車子拋錨等都可能會因此而停路上。...(恕刪)



拋錨跟違停差很多

拋錨是不得已的情形 違停是故意違法
拋錨車後方要放三角牌 違停人下車啥都不管
拋錨有維修單或拖吊紀錄 違停爽就好

是沒錯啦~摩托車是要注意前方路況~但是違停這種惡意造成交通阻塞與危險的行為~跟拋錨完全是兩回事


7881974 wrote:
20歲女醫科生被輾爆頭亡!2人一起北上求學…閨蜜嚇傻跪地


看到這種新聞總是令人難過, 都是人命啊

A辣愛怕跑 wrote:
違停人下車啥都不管


偶常載著小孩要轉彎進巷內,但紅線轉彎處就是有車輛停在那,有的是閃警示燈、有的是踩剎車燈、也有人根本不在車上
偶打著方向燈在後面等個十幾秒,前車還是不動,偶就會再改打方向燈繞過去,再改打方向燈轉過去
經過時最常看到的就是駕駛在划手機,哪管你後面怎樣啊...呵呵

回家花三分鐘送件啦....

7881974 wrote:
http://www...(恕刪)



flounderjason wrote:
如果真的違憲又怎麼...(恕刪)

這不是我的邏輯,是某些達人的邏輯
人家還吵著要釋憲呢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JOE_HUANG wrote:
其實警察一定都知道哪邊有違停,看你要不要積極的去取締而已啦

放任就是這種下場


警力有限,應該說全民放任就會害到自己
今天不檢舉違停,明天就可能害到自己或親人
所以社區型或固定路線的違停熱點,一定要持續性的檢舉,才可避免害到自己或親人

北市持續檢舉三年,會多少有效果,偶的經驗是這樣

北市是這樣,交通會報每月都會有違停熱點檢討
民眾經常檢舉的熱點也會提報在平時分局交派任務上
或多派警力執勤

內湖分局就有持續三週連續站崗在大直康橋幼稚園旁檢舉紅線違停
現在那些接送家長乖的跟小貓一樣全部都塞到巷內去...呵呵


今天不檢舉違停,明天就可能害到自己或親人 這是真理
油炸豆腐 wrote:
違規停車是違法沒錯﹐ 就一張違規停車罰單﹐ 但沒有肇事責任﹐ 因為其他車輛本來就必須注意路況了﹐ 車子拋錨等都可能會因此而停路上。


車子拋錨停在路中間 也是違法 也是要吃罰單的 只是警察鄉愿不常這樣開單而已

車主有義務要使車輛儘量不故障 雖然很難 但因故障停路上而致人受傷 車主是不能裝無辜的


機車的確應該乖乖的停在違停車輛的後方等左方完全淨空沒車之後再超車 所以責任最大的是騎機車的同學
千錯萬錯都不是違規達人的錯

違規照停、被拍照罵、有罰單就申訴

違規達人方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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