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區的派出所也有責任那邊違停那麼嚴重, 警察取記違規消極。如警察平時就有重視那一塊的違停, 今天憾事不會發生。「在該路段開了幾個月的鄭姓公車駕駛表示,此路段每到下班時間,路邊就會有許多違停的計程車與小客車出現,事發當時路邊違規停車正好非常多,他只能就近放下乘客,他直到聽到碰撞聲才知道遭撞」 -> 司機每天開,每天都看到違停,警察都看不見就是了其實警察一定都知道哪邊有違停,看你要不要積極的去取締而已啦放任就是這種下場
油炸豆腐 wrote:違規停車是違法沒錯﹐ 就一張違規停車罰單﹐ 但沒有肇事責任﹐ 因為其他車輛本來就必須注意路況了﹐ 車子拋錨等都可能會因此而停路上。...(恕刪) 拋錨跟違停差很多拋錨是不得已的情形 違停是故意違法拋錨車後方要放三角牌 違停人下車啥都不管拋錨有維修單或拖吊紀錄 違停爽就好是沒錯啦~摩托車是要注意前方路況~但是違停這種惡意造成交通阻塞與危險的行為~跟拋錨完全是兩回事
A辣愛怕跑 wrote:違停人下車啥都不管 偶常載著小孩要轉彎進巷內,但紅線轉彎處就是有車輛停在那,有的是閃警示燈、有的是踩剎車燈、也有人根本不在車上偶打著方向燈在後面等個十幾秒,前車還是不動,偶就會再改打方向燈繞過去,再改打方向燈轉過去經過時最常看到的就是駕駛在划手機,哪管你後面怎樣啊...呵呵回家花三分鐘送件啦....
JOE_HUANG wrote:其實警察一定都知道哪邊有違停,看你要不要積極的去取締而已啦放任就是這種下場 警力有限,應該說全民放任就會害到自己今天不檢舉違停,明天就可能害到自己或親人所以社區型或固定路線的違停熱點,一定要持續性的檢舉,才可避免害到自己或親人北市持續檢舉三年,會多少有效果,偶的經驗是這樣北市是這樣,交通會報每月都會有違停熱點檢討民眾經常檢舉的熱點也會提報在平時分局交派任務上或多派警力執勤內湖分局就有持續三週連續站崗在大直康橋幼稚園旁檢舉紅線違停現在那些接送家長乖的跟小貓一樣全部都塞到巷內去...呵呵今天不檢舉違停,明天就可能害到自己或親人 這是真理
油炸豆腐 wrote:違規停車是違法沒錯﹐ 就一張違規停車罰單﹐ 但沒有肇事責任﹐ 因為其他車輛本來就必須注意路況了﹐ 車子拋錨等都可能會因此而停路上。 車子拋錨停在路中間 也是違法 也是要吃罰單的 只是警察鄉愿不常這樣開單而已車主有義務要使車輛儘量不故障 雖然很難 但因故障停路上而致人受傷 車主是不能裝無辜的機車的確應該乖乖的停在違停車輛的後方等左方完全淨空沒車之後再超車 所以責任最大的是騎機車的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