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台灣地區騎車 開車 不守交通規則的很多 就怕開放了更慘台灣大部分的道路幾乎也都是為了汽車而設計的題外話 重機都能上去了 為何125 150 180 不能上?一樣都能騎到 100 ~ 120 .....
這主題是要討論幾次,台灣人薄弱的守法觀念以及低劣的駕駛素養,真的適合嗎?看路上闖紅燈的,逆向的(連開車的也逆向),停紅燈停到斑馬線的,逼車的,亂切車道的......不勝枚舉要開放重機都上高速公路,我不反對,前提是如果台灣人能跟日本或其他先進國家一樣守法,樂觀其成,但目前是不可能的,再等50年看看吧(或許台灣不在了)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刑法14條, 那是民國24年制訂的, 當時有車的人很少, 而且可能有車的人都很有錢, 為了保護當時中國大量的農民文盲或孩童, 避免在"無知而違規"的情況下被車子撞傷殘, 變成"死而無償"的遺憾, 所制定的彌補性法律..現在教育普及, 經濟發達, 文盲沒有了, 開車騎車的人多了, 這條法律真的可以刪除了, 政府讓人民受教育, 知道違法是不對的, 這條法律卻成了違規者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