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警分局的職責應該只...(恕刪) 我們小老百姓第一個想法就是:車主死亡~這台車被人拿去作姦犯科~你們警察都不用管嗎?如果是作姦犯科 那又另當別論 譬如搶銀行或傷及名人民代 警方馬上成立專案小組 兩天就把人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