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市價殘值25萬 原廠估價修車費10萬~我遇到的案例是 保險公司會去跟原廠砍價沒有錯~能修復的鈑金 一定是會把 換新與修復 2選一如果修復+工資 大於換新 就是換新~保險公司 拿到的工資會打85折 臨件價9折(跟對方討價就是用原價討)但是對方沒有第三責任財損保如果又不懂保修估價流程多數就是被保險公司用沒有折扣的單子 全額追償~保險明細條紋裡有說 車子維修價沒有超過當年度 市值一律能修復 不換新~至於你說的會主張折舊的事 是對方要跟己方保險公司 劃芭樂的後事~gigimmg wrote:老車沒殘值,保費太...(恕刪)
andy1864 wrote:拜託不要不懂裝懂這...(恕刪) 先假設你講得為真那麼你只是運氣好流氓詐欺法盲成功而以你沒有真的讓法官宣判都已經點醒你了折價的原因就是因為法律規定的是恢復原狀你還要硬凹恢復原狀可以免折舊???不是每個人都你像你一樣運氣好可以去詐騙法盲恢復原狀是民法侵權規定的基本精神零件折舊是使用新品恢復原狀後違反民法公平比例原則從頭到尾根本就是同一件事情民法的基本精神,並不會因為你成功騙倒幾個法盲就改寫亂提供錯誤資訊,有人信了你真的照做,你承擔得起這個惡業嗎?最後做點功德吧去查查上次開車衝撞總統府的,法院對總統府的賠償怎麼判恢復原狀後(總統府被撞毀的部分修繕),材料錢一樣算折舊啦你他X比總統大?
Tom_Deng wrote:先假設你講得為真...(恕刪) 別出張嘴你這邊講在多也是用鍵盤打字實際遇過嗎?沒遇過在這放什麼砲方法多的是用刑法來逼民法的辦法也有問問自己的保險公司他們多半知道法官判的算不是你嘴巴說的算法官判的為準私下也請教過法官光自己就好幾起例子你跟我說每個都運氣好?詢問過車廠問過法官查過網路當初做的功課會比你少嗎?如果對方硬要凹可以繼續往上打你用鍵盤審判的哦對於一點經驗都沒有只會在鍵盤上嘴砲我也不繼續對牛彈琴了你就乖乖堅持自己的理念吧不再多做回應
andy1864 wrote:別出張嘴你這邊講在...(恕刪) 當你說出用刑法來逼民法的時候我就知道你真的就是隨口亂吹而已一句話那個法官敢判用新品恢復原狀免折舊你貼出來我就道歉我不敢說沒有,台灣都有不在場證明的死刑犯了但我不信你有這種"砍站"能讓法官冒這麼大的風險只為了你區區幾萬塊的金額總統府都做不到的事情你做到了!!呵呵呵呵
andy1864 wrote:e34自己看嘍...(恕刪) Andy大你好,請問你有遇過或知道,在被撞後,到原廠估算復原的維修費過高,對方保險公司要求到他們配合的外廠去維修,這可以拒絕嗎?(以E34來說)或是對方保險公司想用低於原廠維修費用,但高於一般外廠的維修費用的價格,作為理賠金額要求和解的嗎? 謝謝!!
民法第213條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自損害發生時起,加給利息。第一項情形,債權人得請求支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費用,以代回復原狀。**************************首先,民法所說的恢復原狀可不是返老還童;而是指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小弟的車去年快滿四年時發生車禍,被後方車輛追撞,我車的後保險桿被對方前牌照固定螺絲戳一個洞。就是紅色圈圈內的那個小洞。當時原廠負責出險的人員就告知我,如果只有這一個洞而沒有其他內傷,保險公司不會讓我換整隻後保險桿,而是會用修補的方式。也就是回復到損害發生前之原狀。至於用新品恢復原狀到底要不要算折舊呢?小弟的看法如下:以之前的例子來看,這台16年的老車被撞了之後並沒有嚴重到無法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所以法官判肇事者要設法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被害者則說:我不要錢,我只要你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你有辦法就把這16年來風吹日曬石頭刮的歲月痕跡加上去。......肇事者也只好換一片新的鈑金。這樣看起來就是新品恢復原狀不用算折舊。但其實是被害者絕口不提錢,所以避開了折舊這個問題。不過這種要求肇事者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的做法會有爭議。是讓被害者熟識的車廠回復,還是讓肇事者熟識的車廠回復???一個怕被坑,一個怕拿到紙紮車。如果是被害者向肇事者求償費用,以代回復原狀;那又是不同的故事了。當初這片門板要價$10000,但是經過16年折舊之後,在損害發生前之原狀只剩下$1000的價值。我損害了你價值$1000的物品,怎麼可能賠你$10000!!!當然要算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