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殺人~下車隨意開車門,害五歲童糟輾斃

電視說台南人的交通習慣六都最差,不知是否真的? 還會比紅綠燈當參考的高雄差,真是難以想像! 台南古都是好地方, 賴清德都當院長了,怎麼沒是簽搞好交通,但他的台南民調又很高. 台北交通已經很差, 高雄台南更爛! 也許就是南部人粗曠阿沙力的性格!奇怪的是,王建民跟江宏傑都是台南人,真搞不懂!
判死刑就好了
反正台灣太多人了
可以藉由這樣的機會削減一下人數
該省的步驟不能省,看完照後鏡,還要轉身回頭看 後面,之前我們討論超車,有的人就堅持只要看照後鏡就好。 免得速度太快,撞到前面,但是如果你的速度會撞到前面,你根本不應該轉換車道,看照後鏡,轉頭看後肩,再換車道,該省的步驟真的不能省
法律不改重刑也沒用 說實在要由哪個政府單位才能修改法律?
可是遇到恐龍法官 應該又是繳款交保 我覺得法官本身也是一個大問題!
這些違規車輛大都習以為常 紅線下車買咖啡 進超商 買便當等等便宜行事
台北市整條都在違規 警察其實有在路口指揮勸導違規路邊停車 但是人力有限
不過我真的建議直接開罰比較好 不需要勸導因人性問題
請你們到台南違規停車看看!!
會說台南警察對取締路邊停車執行不力的人 很可能是很久沒到台南了!!

曉得 wrote:
記者問:台南交通違...(恕刪)
IceLunar wrote:
機車時速40公里,會...(恕刪)







沒看影片?
有些交通違規~是不能當普通的交通違規來看~
比如~
亂開車門的~
酒駕~
盲彎逆向超車~
超速50%以上的~
...
明知後果嚴重~還這樣~就是故意~

只要發生事故~
致人於死的~
必須用故意殺人罪來起訴~
致人重傷的~
必須用故意傷害罪來起訴~

這樣做~馬上沒人敢再這樣違規~真心掛保證啦~
微罪不罰??可教化??
算了吧~有個屁用~

不然也先修法提高罰款~
現行罰款~先乘上100倍看看~
比如~
違規停車600~1200元~修改為6萬~12萬~
其他類推~
保證見效~台灣馬上成為全世界最守法的國家~
畢竟台灣什麼沒有~刁民&垃圾~最多~

球德洛 wrote:
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並排停車.
又不看後方有無來車...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球德洛 wrote:
突開車門真的要人命...(恕刪)

警察執法是一部份,但也要法律和監理單位支持

交通違規沒改記點扣照制,監理單位沒有嚴格發照,警察沒嚴正執法,少一環,永遠都有下一個女童被害
台灣用路人再漠視,迴避討論,下一次難保三寶傷的是自己家人,小孩
台灣立委全部都是政客

立委怎不提修法? 酒駕法?
並排停車、亂開車門 為何不加重?

會去選的一開始真的很有心
但碰到利益和錢就都走歪了

藍、綠、時代都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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