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左轉時盡情將你的車頭伸到對向吧!

幫樓主補血
左轉就是到路口打左轉燈,等左轉燈或沒車再過就好
車頭硬要擠出來根本就是自私的行為
看不到路口是頭有困難不能動嗎?撞了不要牽拖給A柱死角
如果被檢舉開單剛好而已
沒專用號誌, 自己要找空隙左轉, 車頭伸出是正常的,

小題大作, 警察回覆很合理!!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這種兩線道,雖然該路段禁止左轉

我如果不左轉是會避免開內線的

開內線被要左轉的人擋住的機會更多,要切出來很累的...

遇到這種硬要轉的你也拿他沒轍

台灣車多,忍一時海闊天空吧

這種路口左轉,我會在路口前50公尺就打方向燈,告訴我後方及對向車輛我的動態。

當轉為綠燈時,緩慢將車輛開至路口中心點(維持在原路線車道內),再約略的往對方車道偏個10-20cm,並停下等對向車流空隙(此時左右車道應該也看到我準備轉彎);如果對向車流沒有空隙,就等到變換燈號再轉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
轉。

看了這麼多回文指責版主亂檢舉,拍對方牌照,不會忍一下就好...., 有規則不遵守,難怪交通這麼亂。

敢不遵守規則,就不要怕別人檢舉,愿賭就要服輸呀。

警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上次處理車禍是在警察局拍桌子罵人他們才會比較認真!沒辦法,現在“溫良恭儉讓”是沒用的。

Azraek wrote:
幫樓主補血 左轉就...(恕刪)


卡位是種學問~
也是種藝術呢~
KRyuu wrote:
https://www...(恕刪)


樓主 中文程度不好嗎 ??
你既然 停下來 也沒有緩慢往右切表示你不願意禮讓的行為.....
就代表 你願意禮讓 不行使你的直行車先行的路權

跟 要撞到才有路權 與 事後再來檢舉他
個人覺得 實在有點白目......
其實 如果不想讓 你可以更白目 一直往前開直到 要碰撞再停止
然後 再來檢舉吧......

或是你可以更更白目 就直接輕撞上去 再來去討論路權與肇責吧.....

明知道 台灣駕駛人的素質不高 還需要這樣去計較嗎
如此開車 想必心情很累吧....
wesho wrote:
還龜頭呢 如果對...(恕刪)
你還好意思把 龍頭 伸出來一點,應該是這樣。
從google上來看這邊畫的是直行箭頭
不能左轉才是
只能盡量, 不可能一點都沒突出. 台灣地狹人稠, 計較這種事情只會讓自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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