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衰,而是眼不夠亮。

有牌子警告你了,你沒看到,怪誰呢?
居然還在質疑標誌設立的時間。
樓上有網友放上map的照片,說明那標誌早就在那邊了。

你也別再猜想別人超速有沒有收到罰單,那邊有定點測速照相,經過時有超速就一定會被拍。

裁決處收到這種違規事實明確的申訴,一定會覺得真是件方便處理的案子。因為不具備任何疑慮之處。

你也不用想要告啥啦~
看你的內文就知道,你根本不懂接受行政處分後提出異議的方法與程序。
別浪費時間和社會資源去處理你這雞毛蒜皮的違規行為。

就算你真的花了時間和浪費社會資源,你還是得接受行政處分,因為你也明確的承認違規了。

你已經違規了,然後也受到了行政單位的處罰,應該要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才是。
從你的內文來看,筆者認為,你應該好好的磨練自己的心志與見識。否則再發這種文,不過是自討沒趣罷了。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
第一次接罰單嗎??
2300萬人遵守的交通法規就你在靠北
靠北完還不是乖乖繳罰單
lily4383 wrote:
蠻多年前在市民大道不熟時也是短時間被開過兩張時速61
該車道限速40汗
想當然大多數的人都不會在一般道路騎這麼慢
但違規是事實,被抓到除了認份繳錢還能如何?

不然換個心態想,如果你平常幾乎都是超速在騎的
一年下來換算成平均使用費會不會便宜一點 = ="...

再說個笑話給大家開心一下

台灣一般道路的「快車道」也就是「禁行機車道」速限也是40公里

速限40公里叫快車道....
限速60無人無車無狗無照相機
一般我都騎80-100 給你參考
跟成龍一樣……

偷吃被抓

然後說: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試圖讓自己的犯錯合理化
有疑問可至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
前個月在鶯歌的館前路被拍,路大條又直,3.7公里的路沒紅綠燈、沒巷子、沒住宅,一望無際的,限速40公里⋯一路都用滑的 60km/h,被手持拍,警察還躲在樹後
這侏羅紀時代的速限配上缺業績的白爛警察⋯⋯真的只能啞巴吃黃蓮
不知有多少人受害,真心檢舉要發起抗議遊行⋯⋯
"明水路00國中前"
這我也中過,太早去上班也是個錯誤,晚點上班等車多一點就不會中罰單了



迷你馬兒 wrote:
年底接到兩張超速罰...(恕刪)
我也被開過超速

但是規定就是擺在那裡

你說沒人沒車時就可以隨意超速~

遵守交通規則是給執法單位看的是沒錯~

我在警察沒看到的狀況下,超速N次~

但是看到人家限速牌子擺在那,又說前方常有測速的時候都是於速限內行駛~

只能說遇到了就是乖乖繳錢就對了...

很多開四輪的,在國道上狂飆的時候也是自我認知路上沒甚麼車...

這都是自我認知...你的申訴基本上是不會過的~
只要油箱加滿油,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
活該啦活該啦
超速要11公里才會抓
50公里你騎61
加上快樂錶
根本故意
以前對交通只有一個觀念,
不要叫警察,
隨便你開,
上台北之後,
才知道,
處處是錢坑,
歡迎來台南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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