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行動店長 wrote:
請問這樣呢?我要全...(恕刪)
雅芳行動店長 wrote:
臨停超越白線那邊有人...(恕刪)
1.提告過失傷害
2.等對方來跟你談和解
3.看對方態度決定是否要和解
骨折的強制險賠償金額絕對不只三萬而已,不要被保險公司唬了,保最低的醫療理賠金額我記得是20還是25萬
聰明一點的保險公司,只要聽到對方有受傷(不管大小傷),會直接跟對方說不用賠償對方的車損,能不能和解解決(我媽之前自己騎車沒注意去A到別人的車,我一直主動打電話去詢問維修金額,想趕快賠償合解,結果對方保險公司打電話來就說不用賠了,直接和解,我也有告知對方保險公司,我媽沒去看醫生,只有自己買藥布貼)
所謂以刑逼民,就是以過失傷害前科去逼對方賠償你或者不用賠他維修費
但這只限於對方也有肇事責任的情況下適用
你鄰居講的不用信他,跟本亂教,什麼和解就好,亂教
切記:財損歸財損,醫療歸醫療,不要被保險公司騙了
看看判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07002985-260402
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atest/11845469/privacy
真的不要以為違規停車被撞一毛都不用付
dennis10 wrote:
你有沒有搞錯
今天是樓主去撞別人車子 你還要他去提告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