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晚上快十點下班後~路邊偏僻沒路燈~月色又昏暗~對方臨停路邊講手機有閃黃燈~只有違規停車超越白線~我騎機車沒注意到閃避不及撞上去~沒其他違規行為~他沒受傷~我主傷肋骨斷裂2根~肝臟撕裂傷~沒開刀住加護病房2天後轉出一般病房~住院10天~
車禍初判~有找免費法扶諮詢~律師表示我佔7成過失~他3成~因為我有受傷而他沒事~因著他有3成過失,律師表示直接告傷害,以刑逼民合解~不用合解
鄰居表示~合解不要提告~我爸也不懂,我弟更不懂~我也懵懵懂懂的!以刑逼民和解,我的醫藥費還多少有點補貼,直接和解我要賠償對方,強制險因我錯7成,也沒開刀!理賠金額很少,我要拿錢賠償,醫藥費還得自己解決
醫生診斷書是出院一個月後,因為加油站同事假傳站長旨意,逼我沒診斷書要立即上班,我才先請醫生開~事發40天後開診斷書,上署名要休養3個月
請問~我要怎麼提出我的傷害告訴要求~要怎麼提~提多少才合理~因為我7成錯,假設提10萬,對方應該只要給我3成(三萬),我還要賠他的汽車維修費(不知道要幾萬)~可是他沒臨停超越白線我也不會出事,要我掏腰包賠他,跟自己的醫藥費,我也有點不甘心~主要是我也沒很多錢~家人不會替我出一分錢~沒人養~只有以刑逼民才能緩解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