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停人行道13年,才收10幾張罰單就在鬼叫


ryan00014875 wrote:
若連這種(小事)都是打電話叫警方到現場處理,你認為警察會比較輕鬆?還是違規都不要抓最輕鬆,出事自己去輸贏就好了,也不用叫警察了?...(恕刪)


若要論的話

不要拿一推別的事情 這樣根本論不完 也沒意義

但就拿人行道停車這件事情就好

沒有檢舉制度

警察也不用到現場處理

但是有了檢舉制度

忙完了以前事務後

回來還要多忙檢舉這個事情

這樣事情不就明瞭


所以不要再拿別的違規來論

然後還講出事怎樣

那些當官的回答記者問題 也都沒再回假設性問題呀



wwwmo wrote:
若要論的話不要拿一...(恕刪)


原來警方不處理人行道違停啊,可以問一下警方都處理那些交通違規啊?了解一下免得下次打電話請警方處理被洗臉說他們不處理那種事
ryan00014875 wrote:
原來警方不處理人行...(恕刪)


不要沒事找警察
浪費警察資源
把警察留給真正需要的人使用

檢舉魔人真的是這點都不懂
自以為小違規就要從小處處理
根本有去過問警察真的有想去處理嗎

一個超商本來只要收錢的事物
結果一個檢舉者說
超商也要收包裹 煮泡麵 還可充當夜市用
結果超商員工從此就要多處理業務

檢舉者就是這樣
多給警察找麻煩而已

真的有事情還是都交給當事者去處理
一台車停在那邊
又不是你的車
也不是當事者
只不過是個路過旁人
就來個檢舉
這制度不覺得擾警察嗎

當事者都沒報案了
附近居民路過也沒報案了
一個檢舉魔人路過看不慣 就去報案
到底乾你啥屁事

還說不是浪費警察資源
真是魔人到自我有夠良好的



wwwmo wrote:
不要沒事找警察浪費...(恕刪)


都違規了叫沒事?只有殺人放火才是有事?
不然訂個警察處理事項,這樣不是警察處理的就不會找他們了,不是?

ryan00014875 wrote:
都違規了叫沒事?只...(恕刪)


違規了就一定有事?

汽車停個無人島的人行道上
這樣有事嗎?

是你有事
還是違規的有事
不要那麼多事
警察就能少事



ryan00014875 wrote:
都違規了叫沒事?
(恕刪)


會認為違規是小事的應該是常常在違規
--後來會慢慢進化成違規達人或違規狂(魔)人

之前有一位浮濫檢舉大師說過
1.任何交通違規只要不死人都只能算
輕微違規,只要閃一下擠一下就過了
為什麼要檢舉?
2.如果被違規或違停害到車損或人損或死亡
都只能怪被害人開車技術太差,或走路不
看後面造成,跟違規一點關係都沒有

01上很多人是他的信徒,上面那位先生八成也是

cs057 wrote:
認為違規是小事就表...(恕刪)


都自稱浮濫檢舉大師了

還把別人的違規都給無限上崗是怎樣

檢舉的

還會故意設陷阱 讓人違規

怎麼不自己說嘴

根本吃飽太閒找人做了什麼違規

檢舉的讀書有那麼認真

幹嘛還在路上那麼辛苦 找人有無違規

法條都能知道那麼清楚

還有比檢舉者更好的事情可以幹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2018-07-09...(恕刪)


台北一個車位四百萬

才幾千塊

真是賺到了
不要說叫警察是浪費警察資源,

你就跟著巡邏員警後面就好,

路上那些違規他們也是當作沒看到就騎過去,

要賭雞排嗎?

我奉陪

wwwmo wrote:
違規了就一定有事?...(恕刪)


汽車停個無人到的人行道上
這樣有事嗎?是你有事
還是違規的有事

當然是違規的有事啊!不然怎麼會被開罰單?
所以沒人到就可以佔用國有地當自家停車位?
這跟邊間房子把旁邊公有道路當自家停車位還不準別人停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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