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yea wrote:合理啊, 只是.....(恕刪) 只是.....你應該沒國際觀.沒錯,用個"住宅區"...這定義太廣了~要實行時, 是必需明訂......如..道路線道, 道路寬度之類...反正,開始進入限速30公里的區前,會有路標,馬路上也有圖示可以一條路的一段,不用把它想成一定要像蜘蛛網狀!!!別把這樣簡單的事想成有多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完全不支持,這島上...(恕刪) 完全不支持.....隨你....反正你也只是1/2300萬的1票反對,是你的自由!!!摩托車走安全又快速的封閉道路???笑死....摩托車騎士有不少都亂騎還給他們封閉道路? 稅也沒繳多少!!!台灣還是要走大眾運輸交通,偏鄉就隨你開車騎車!!!密度高的城市,市區,還是要交通限制老一輩的人大輩子都騎車,隨著淘汰,新一代的國人都能接受大眾運輸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