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撞死幾個高官的兒女是不會改的拉甚麼?連立委也酒駕連政府發言人也酒駕那......真是沒救了三天有嚇阻作用嗎?幾個人一天可以賺三萬的 (三天等於九萬)罰九萬都沒人怕了還關三天高官這種邏輯真是奇葩最好兩周起跳 + 罰鍰再犯加倍,以此類推肇事一論全責,刑責加倍致死 以故意殺人論處,未和解加倍論處和解是民事的事情,不可跟刑事混為一談(一推被稱為恐龍法官都自由心證以和解輕判)法官這樣判好像人人都想要拿到哪筆錢一樣
天使殺手 wrote: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這方案不錯~不過3天真的太短了~像樓上朋友說的 客戶或老闆那隨便找個理由就能唬過去了~不過15天又太長~浪費社會資源~一個禮拜差不多~不管你是做生意的 還是公司員工~一個禮拜沒做事 不死也脫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