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ong wrote:羅斯福路隨便一堆應...(恕刪) 你好像有點理解錯誤你一直說「若干年前 若干年後 」那是指改革、換朝的不適合淘汰但我們明明不是若干年後 請問中和那段紅線劃黃線交通紅黃線設定有修改嗎?一直就是在同一個時期沒經過任何改革或修改同一個地方卻修改 表示原本設定錯誤所以你怎麼會認為現在紅線就一定對勒「修改了之前的錯誤就要認份之前規劃錯誤」「而不是是修改之前的錯誤就稱他為 那時期的正確,不肯承認錯誤」你那叫盲從。
遇到嚴重違規還是檢舉吧!免得以後發生狀況,再來後悔。除了撥打110,參考宜蘭縣民意信箱的回覆內容....但照片上必須要有正確時間日期.(唯一一次檢舉就失敗)四、為提供民眾較便利檢舉交通違規之管道並簡化公文流程,提升行政效率,警察局網站業已設置「交通違規檢舉信箱」,該信箱提供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平臺,有關檢舉交通違規部分,得逕至該局網站(www.ilcpb.gov.tw)於「民意專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項下,參考檢舉應注意事項後提出檢舉。"大鼻 wrote:我們家這裏也是,轉角...(恕刪)
我家樓下的巷子以前一堆違停,被我掃蕩之後,現在超級乾淨,之前隔壁巷廚房失火,廚房位置在我們這條巷子,小台消防車剛好開的進來,要是以前一堆違停,根本進不來!如果因為違停導致救災延宕,造成實質上的損失,再去哭吧!!自己家的消防安全,自己救!!
novocain wrote:剛收到一張拍得不錯...(恕刪) 如果這時有台目小的機車自己沒長眼,撞上你停在紅線上的車子,命大沒死 命小gg,你因違停,你還要賠給騎士大筆賠償金時,你就不會有這種自認小違規怎麼還有人吃飽太閒拍照檢舉的人,你有可能因為被檢舉一次而不敢再亂停紅線,避免掉一則車禍官司
tony046074 wrote:我家樓下的巷子以前一堆違停,被我掃蕩之後,現在超級乾淨, 中和區建一路177號周邊的並排違停,也是被我檢舉到消失90%以上,所以說檢舉違停,違規沒有用的人,腦袋真的不同水準。
台灣人就是欠檢舉,一堆有錢人等著大家去檢舉,不檢舉他會對不起他。因為他錢多、因為他不知道紅線不能停、因為他不知道停紅線有可能會造成交通安全疑慮,所以看到違停就檢舉,對違停者仁慈就是對自己、其他人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