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梨花聽海棠 wrote:我早就說過了,...(恕刪) 明明就可以車頭跟貨車並排性能不是很好怎麼沒這樣做還加速關門留點縫讓他硬鑽萬一他車速超快煞不住 一般人絕對不會選擇撞牆倒楣的依然是你這罰單若能上訴我想你後車關門也有責任
檢舉現在是法規允許狀態,這是樓主自由的選擇,至於是否是故意之類等語,都是每個人基於不同立場會有些不同看法。自己碰到同樣狀況時,我是會稍收油門讓出空間,讓他順利換車道超車,路上在可以狀態下,讓一下是可以避免事故發生機率,常常也告誡子女開車不要趕"快(時間)",讓一下,可以減少自己或他人發生事故,尤其是對方是"騎機車"時,更要"讓"....因為即使他的錯,也不必用我們的對來讓對方受傷或失去生命...尤其事故發生後,要花更多時間來做事故鑑定,打官司...甚至躺在醫院,一時情緒帶來後續更多麻煩,"讓一下"就好!所以看到很多人在很多論壇上發文說"死好"、"老天爺收了真好","早就該收了"等語,對方真的不對...但看得真的很難受,讓一下真的很難嗎?這會輸贏的心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