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long0714 wrote:各位鄉民安安我們在公...(恕刪) 我趕時間 我會超速開快車只須注意照相和巡邏紅斑馬相信會開車的很多人都是這樣我敢說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曾超速台灣人口密度 車輛密度太高法令是死的 再怎麼改都是無法滿足的無論提昇到130 150 170 200......都還是有人會嫌慢
從回文就可以發現行不通關鍵在於道路是共享但在某些人眼裡我開車是我的權利我為什麼要讓你讓在這些人眼裡就是貶低自己然後車陣就這樣產生了昨天在國6雙線就碰到一台死守內側當別人不斷切右再切左繞過他他還是無感...最後我開到他前面把速度定在85左右他一樣忍不了慢速自己切到右側....台灣人講白點就是這樣沒救了
DavidLiu1010 wrote:只是想請教各位一下...(恕刪) 測速有緩衝十公里的空間限速100公里你可以開到110公里另外車上的表速跟gps的時速會有落差我表速116公里Gps才顯示107公里
babuzhz wrote:另外車上的表速跟gps的時速會有落差我表速116公里Gps才顯示107公里..(恕刪) 正常107 x 8% = 8.56107+ 8.56 =115.56 因為錶速沒有小數點....所以表速 顯示 116 是正確的!!!
我要提案只要你自己保證在內線道,絕對不會被其他車道車輛超車,就可以解除速限~~無時速限制行駛!!!如果不幸,你被超車~~~將沒收其車輛,駕駛以【龜車法】判之~~3~5年不等刑期!!!通過後~~~我要去買 BUCATTI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