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你先去車禍處裡的派出所,或是交通大隊,找承辦員警要求提告傷害罪,你騎車有受傷吧,去醫院開診斷證明然後跟對方強制險公司提出理賠只會理賠你受傷看醫生的醫療費,請把收據通通保留下來記得要叫醫生開診斷證明,裡面要寫到需休息幾天(越多越好)強制險會依診斷證明要休息幾日來理賠有住院嗎??有住院再說
mobil123 wrote:可以我車禍交手了數次,只要是對方錯的大多說行車紀錄器壞掉警方是不能上對方的車拿行車紀錄器滴(恕刪) 感謝分享不過說行車紀錄器壞掉, 這算說謊我不太喜歡說謊, 可以直接拒絕嗎?ex. 對警方說: 我有行車紀錄器, 但不願意提供這樣算犯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