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d2009 wrote:
我想應該也是店家檢舉(恕刪)

萬一發生火災!就因為你這50公分害了一群人!
因為消防車沒有辦法接水!因為你的觀念害死人!只因為你的違規停車!
HermesParis wrote:
告警察!申請國賠!(恕刪)

對 !申請國賠!

明明不懂交通規則
卻發給人駕照
可以開車上路
造成違規
所以
吃罰單是監理所害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啪啪的樓都要推一下!!!
alld2009 wrote:
照片是事後,才去拍的...(恕刪)
那條路亂停併排的一堆 錢沒多久水果攤對面跟你一樣停超出線+併排 然後車主開門沒在看 導致一個老阿公閃他的車後被他擊落 所以沒事還是別停那裡
你要感恩你沒害到別人 少發文討罵!
alld2009 wrote:
你別再那酸拉(停路中...(恕刪)


我曾被停車道的差點害死過

所以我還真沒這樣停過
alld2009 wrote:
照片是事後,才去拍的(恕刪)


白線有分粗白線細白線

這個很明顯是細白線(細白線內慢車道)

就算是粗白線停車也不能超過線

被拖剛好而已





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400巷6號
超過白線就是停到車道上了,會被拖也會被檢舉
把車拖走是為你好
不然你還有觸犯刑法的可能
如果認為執法不當
可以收集證據申訴

車輛亂停在消防栓旁 小心罰單找上門
http://www.taiwanhot.net/?p=481641

如因方便將車輛停放在消防栓旁,如巧逢火災而影響消防人員救災時,有可能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
喔!根據刑法第182條規定:「於火災、水災、風災、震災、爆炸或其他相類災害發生之際,隱匿或
損壞防禦之器械或以他法妨害救災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記起來
還有一個冷知識
就是停車要緊鄰路邊60公分內

之前有個新聞就是
車主說明明就停在沒畫紅線的的路邊
怎麼就他的車被開單
其他的車都沒事

警察說就你的車特別凸出
超過路邊60公分以上
所以被開罰
說是來發問不是來戰,別人回答卻到處嗆回?
不管怎麼看都不能停

1.這怎麼看都是車道線
2.即使不是'車道線,這路寬這麼小你怎麼停都占用道路
3.縱使能停,你屁股壓紅線也是違規
4.消防栓在那更不能停

你得感謝這張罰單,倘若有人為了閃你的車而發生事故你損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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