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achen2 wrote:如果樓主描述是事實,都已經搞妳那麼久了,還怕出庭嗎?看起來就是碰瓷要錢,一定是行車記錄影像對他不利才想和解,看樓主是否要姑息養奸嚕!還是爭個理最好一毛錢都不付!碰到正常非恐龍的法官應該不起訴~結案! 法官是判有沒有罪 起不起訴是看檢察官...
maggie715 wrote:上個月剛開完偵查庭,原本以為檢察官會叫我們去調解,但檢察官只是在詢問對方事發經過以及是否有需要檢察官協助調查什麼證據⋯這中間的過程對方一直被罵⋯她的保險業務員說對方說一直被檢察官罵,因此她不想再上法院了⋯,...看到檢察官反而一直罵她,才想要和解⋯檢察官說車子沒倒、車牌沒歪、時速4公里碰撞,請對方提出證據證明她的傷是我造成的⋯(恕刪) 這檢察官真的不錯,司法之光只想獅子大開口的老蕃顛這下踢到鐵板了齁,爽啦
如果是我就不和解但我一定會保存影片證明他連倒車都沒有哪來的椎間盤突出?就算過失傷害成立二個月易科罰金六萬老子還繳得出來我寧可付錢給政府也不想便宜這些只想賺不義之財的人不和解法院判多少賠多少但如果影片沒保存就要想想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