劊客 wrote:剪個幾張讓我們朝聖一...(恕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20579https://reurl.cc/3D7mR8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177271還真的就是有人這麼無聊
john0002 wrote:本來是有公權力的警察才可舉發違停開單,但現在人人可檢舉。如果有人對誰不爽,用軟體剪一下,貼在紅線旁就可以了。不仔細看還看不出來。被檢舉的如何舉證他沒停過那位置?) 可以阿但實際查訪這地點根本沒有劃紅線直接申訴了然後警察 檢察官對你起訴要求看原始檔哪來的紅線 判你偽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