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抹黑不讓重機上國道?高公局:不是我們的文件!

advantage wrote:
這是什麼邏輯?

不是男生就一定女生嗎?



你要"違反規定" 才能被 "懲處"

那請問 在非高/快速道路上面鑽車 違反了哪一條規定?

advantage wrote:
請更新一下你的資訊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大型重機禁止車道分割


所以你沒發現這些有爭議的懲處,都是發生在"快速道路"上面嘛?

我一直強調鑽車只有在非高/快速道路是沒有違反規定的

然後你一直拿"快速道路"的例子來當做反例
您拿的出在平面道路上鑽車而被開罰的例子嘛?

而且不知道您有沒有真的讀一下判決內容
您所提出的是違反了"第47條第2款規定" 所以被懲處

而我所提出的是違反的 "第33條第1項第7款" 被懲處
不一樣的判決無法直接比較
台灣的高速公路行駛大型重型機車是合法的(已經立法通過了),但在交通規則上是違規的(行政權責還沒放行)

請別再說大型重機車行駛高速公路違法了,要說是"違規"
七步成詩 wrote:
建議必須規定紅黃牌重(恕刪)

裝輔助輪就解決了 簡單
講到這個就好笑,
我每天都騎西濱,
很少會遇到大重,
倒是違規汽車常被我檢舉,
下交流道併排超我的最棒,
這種的檢舉一定會開罰單。
忘東忘西 wrote:
路人可以達到國道最低(恕刪)


可以先改規定啊
限制路人乖乖走路肩
否則生死自負
保證絕不會比開放重機危險

重機喔
老實說
如果不想超速狂飆或特技過彎耍帥
騎一般機車就好了啊
騎重機幹嘛?
重機族
個人經驗判斷10個至少8個違規
如果再開放高速公路
不管大雨或大太陽都是極端痛苦
一痛苦就更會更想違規
或者重機車隊一群出遊
只要1輛開始狂飆耍特技, 其他不跟著作
是想被笑不合群或孬種嗎?
其後果可想而知
地球是很危險的
還是不要上去害人害己吧
講到高速公路怕追撞又更可笑了!!
車流順暢時,一般車輛根本看不到我的車尾燈。
車多時,我就跟著車流走,
這時候,就會有一堆汽車那邊鑽來鑽去,
倒底是誰撞誰啊怕誰啊!!
重機不過就是比較快的機車

100多公里時數 要是撞到前面

即便可以煞得住 只輕微碰撞

後車煞不住 馬上變夾心餅乾
真垃圾

這些NGO團體不會亂爆料的,一定都是有憑有據

這些垃圾官員還不承認,就等著在立法院被打臉而已
jason_uniq wrote:

先設計一款重機,出車禍死亡率可以降到跟汽車一樣,

或是不罰超速,未繫安全帶等罸單

為什麼重機可以找死汽車不能找死,

若重機開放,汽機車應該一視同仁。


不用想太多

連車禍會賠到脫褲,車輛安規很嚴格的的美國,都沒那麼硬。也能上國道

重機騎士,上國道絕對不是為了找死,大多應該只有有需求才上去,況且國道玩命根本沒意思,他們要玩也是玩彎道,國道又不能壓車要玩什麼,真要玩直線西濱還比國道好玩多了,沒車又抓的少

總之,不用想找各種理由想要駁斥重機上國道,不然比來比去,砂石車要講話了,撞輸他的一律不得上馬路


其實現在只有兩種人會去反對
1.賭爛重機(不管眼紅還是什麼被影響過)
2.排斥未知事物

這種情況在要求重機開放快速道路時早就發生過了,什麼血流成河,殯葬發大財,n年前就被說過一輪
但開放到現在,平面死亡率高過快速道路太多了!!!

說真的大家現在也習慣看到重機在快速道路了
jack老大 wrote:
100多公里時數 要是撞到前面

即便可以煞得住 只輕微碰撞

後車煞不住 馬上變夾心餅乾



恩,重機變夾心餅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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