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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24evol wrote:
請問通緝犯出現在路上(恕刪)
幾年前, 我行駛在內測的快車道上(我開車), 該車道的路面上還標示 "禁行機車"
我因為紅燈緊急剎車, 但是前輪已經壓線了,
結果有一輛125cc的機車從後面撞上我(他以為我會闖紅燈, 準備一起闖, 但是我剎車了, 他沒有剎住),
你猜我有沒有肇責 ...
根據你的說法, 那位騎士根本就不該出現在快車道上面,
我應該沒有責任才對 !!!
我認為法律這樣規定是因為,
他沒有駕照是一回事, 另外會有罰則,
但是他人不能因為他沒有駕照,
就侵犯他其他的權利,
ex:
我知道他沒有駕照, 所以我應注意而沒有注意而故意撞上他,
然後我因為他沒有駕照, 所以我沒有罰則,
這樣對社會是好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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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會讓人認為 無照可以騎乘機車或開車,只要不出事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