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head.jen wrote:不一定,因為我檢舉過類似的路口,汐止大同路上內車道,左轉專用道+左轉燈 你要檢舉麻煩先確定好是不是雙白線好嗎,你PO的圖明顯只是單白實線,又不是雙白線,何來左轉專用道......(你自己發明??)
c.c.0110 wrote:你說法成立的前題在於教練車是變換車道,問題在教練車過路口後往內側移動的過程中跟大貨車發生碰撞,路口內沒有車道線,所以教練車的行為是變換車道?你可以苛責駕駛教練車的學員經驗不足,沒注意到內側左轉專用道的大貨車接近路口沒有減速意圖直行,但是說教練車侵犯違規左轉道直行的大貨車路權,嗯嗯....,我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依照你的說法..路口內沒有車道線就可以隨意想換車道就換都不用注意?靜候判決出爐樓主的update..
2.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八十八條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本標線之式樣,依其目的規定如左:一、指示直行:直線箭頭。二、指示轉彎:弧形箭頭。三、指示直行與轉彎: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四、指示轉出車道:弧形虛線箭頭。法條寫得很清楚喔禁止變換車道線只是配合使用車輛須循序前進也說明不能變換車道乖乖認命吧要如何開車請依指向線左轉專用道遇白虛線可以變換車道但不代表可以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