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車位也被檢舉 阿善哥:我痛苦更深

stoak wrote:
我就問個問題
誰決定紅線要畫左邊還右邊?


交通局或是里長&議員建議交通局
以台北市為例,是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

實務上來說,交工處根本懶得畫線,最好通通都不要畫,你們隨便停
要不是因為民代一直打電話來,才懶得搞
以我多次1999與該單位交手的經驗,他們才沒那麼勤勞主動畫線
stoak wrote:
右邊停車更影響交通
這種檢舉我沒話說


自己的車輛停放在水溝上方的問題先解決了再去指著對面的為何可以停吧

不要扯東扯西去說服他人同情,認同沒擋到巷弄車輛/行人行經是正確的看法。對面的有違規自然也會被檢舉挨罰。
很簡單,退縮不夠多,那樣子的空間根本不算停車位

圍牆直接拆掉吧。賭現在治安很好
mike40407 wrote:
交通局或是里長&議員建議交通局
以台北市為例,是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
那我可以塞紅包給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
請他們紅線畫到對面嗎.......
stoak wrote:
逆向行駛才違規吧...(恕刪)


逆向停車一樣違規,有駕照嗎?
stoak wrote:
那我可以塞紅包給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
請他們紅線畫到對面嗎.......



為什麼不可以
雙北沒有車位的舊公寓
該全部拆掉強制都更
stoak wrote:
那我可以塞紅包給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處
請他們紅線畫到對面嗎

對公務人員行賄
罪加一等
本來只是行政處分的罰單問題
這下變成刑法的刑責問題
紅單不是天天有,總額算起來還是比租停車費便宜。
結論:繼續停。
stoak wrote:
牆已經打過了又要再打(恕刪)

我的意思是牆不要了~打掉,牆的厚度至少也有12公分厚,12公分可以應付你停車技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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