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bodykin wrote:你好喔,我是專門受理...(恕刪) 我覺得沒有廢警這種事,在還沒有檢舉魔人興起時,早期我遇過每個路口都會有警察站崗取締闖紅燈以及未二段式左轉,甚至在人潮眾多車流大的道路買個晚餐,也都會有警員站崗驅趕,甚至還會出動小紅拖吊車現場拖吊,慢慢的攝影器材越來越普及加上檢舉制度一度被重視,導致民眾檢舉近年來一路往上爬,甚至超越本身執法權取締能力,最後導致民眾檢舉方式被認為比執法權的單位還要有效,其實不然~~原因在於執法權有本身的考量,而民眾檢舉卻沒有多方面到考量,在電腦前面輸入相關資料傳送出去,一天一天案件越來越多警方面對突如其來龐大的檢舉案件,想不出去巡邏都很難加上七天內需結案,更是讓警方加緊腳步通通完工,有人說警察都不取締真的嗎??在我看來沒有甚至現在還是會看到警察在路邊開單舉發,慢慢的慢慢的將執法權比下去我要是警察我也不想去開單了,坐在電腦前一天就上前件了,我要是身為警察的我何必再去外面開單....不是嗎?以上是我個人想法,廢除檢舉制度只是要喚起另一套檢舉制度
jeff0131 wrote:所以我才說要效法偉大祖國,你看北京上海大城市,交通順暢沒有塞車,也不會發生交通事故,不要像鬼島那樣。你看鬼島華鴿廢井有啥作用?有次在路上檢舉被人追打,我也不想打給廢井,我寧願他們把時間用在開單上 你確定你有去過北京上海?........單雙號限號限假的喔...........
bbcstrawberry wrote:日本不是靠檢舉才讓交通變好的?你知道日本有專門開單的人嗎違規停車至少4000台幣相對台灣便宜非常多了不要跟我說民眾沒有資格檢舉每個民眾都有資格檢舉這是公民的權利製單是警察審核才能製單的(恕刪) 所以日本有"專門開單"這個是政府聘請的?還是給予民眾主動檢舉??我不就說了,應該是由政府去想辦法把道路弄好,不是把責任轉嫁給民眾政府願意多聘請專責開單的,也是一個辦法我可不會說有沒有"資格"而是不要把責任轉嫁給百姓,不然稅金是繳假的,選舉是選假的?政府腦袋不想辦法,不做限制購車令來得罪車商和民眾,去打擊自己的金援和選票就直接把責任丟給民眾??讓民眾網內互打??都幫政府做他們不敢做的事情,得罪金主..得罪選民
各司其職人民負責守法警察負責處理不守法這是天經地義善的出發變成浮濫不應該導正??警察可以勸導不用告發路邊違停員警巡邏經過敲敲車窗請他移走很難嗎?很難...他也是騎經過就不理了然後交給經過的普羅大眾用各種攝影工具來檢舉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麼多違規魔人, 一而再, 再而三的發出崩潰文,覺得台灣教育真的有待加強,台灣是法治國家, 人民有遵守法律的義務,大概是媽寶教育的結果,讓很多人長大了, 以為犯錯不論是不小心還是故意,都不用受到任何懲罰,千錯萬錯都是情有可原,不是自己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