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擦撞噴至快車道 女警遭輾斃

車輛臨停隨處可見,汽車、機車、自行車和推車臨停都很惱人,每次出事就挑一個好打的出來究責結案,到底以後要怎麼改善沒人在意,每每看到有人從路邊機車格要把車抽出來,占了一半慢車道,牽車的人也沒在客氣的,要是碰上了還不知道要怎麼判。走在人行道好幾次遇到帶小孩的媽媽請求幫忙,幫忙把車從機車格往外推,這媽媽站在慢車道把車往外拉,小孩無辜站路邊等,這種交通方式很有問題吧,馬路是給車走的不是用來停車的,很簡單的道理但汽車和機車都假裝不懂。
有警察被這惡法害死
交通部要修法嗎?

嚴格限制汽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0km
只能說RIP
百慕里 wrote:
我在猜,應該是那邊的路燈只壞兩盞!!
在我家附近而已,
昨天一直到傍晚六點半,我離開公司時,路燈還全是暗的...
隔壁交界的雲林縣,路燈卻都有開啟,唯獨另一邊的嘉義縣六腳鄉,路燈卻都還沒開。
曉得 wrote:
天色昏暗


違規停車跟天色昏暗導致了這場不幸的意外

執政者,必須拿出辦法來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不會游泳的猴子 wrote:
在我家附近而已,昨天(恕刪)


也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路燈就是會整區的熄滅

如果是老機車的燈根本打不遠

今天別說違停,晚上沒路燈就算連路人都可能沒看到

還是裝個大功率的燈當備用的好
車禍怪路燈

刑案也怪路燈




難道白天就沒死亡車禍,白天就沒殺人刑案嗎?

車禍和刑案,與路燈到底有三小關聯? 一堆沒知識水平的鄉民+民代+媒體天天秀下限,可悲~
不是很多人覺得違規停車沒甚麼嗎? 怎麼會害死人勒? 警察應該也覺得沒甚麼才對啊? 不然怎麼不認真取締勒? 違規停車處罰應該改為勸導, 大家都瘋狂違停, 親友一個個被害死再請爛立委改回違停要重罰, 改來改去不斷輪迴, 這樣社會才和諧, 立委才不會沒工作
真會嘴人家擦撞開始鬼扯什麼違規不違規.......法律應該限制01嘴砲鄉民 ...鬼扯案情胡說八道到處歪跟本案無關也在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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