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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9903553
鐵馬豬 wrote:
人已經死了,我還需要在網路上取什麼暖?純粹上來多聽取意見
肇事責任證據很清楚,趕快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申請清查對方資產並要求假扣押(要壓一點錢)。
不過看來車並不是什麼好車,恐怕能扣押的東西很有限。
接下去的賠償談判,可先對保險公司談,不過會是個漫長的過程。
根據台灣的一般判例,最後判出來刑責多半可以緩刑,根本不會去蹲牢獄。至於民事賠償的計算,建議你參考平均餘命再乘以年收入為基準然後再加上一定的撫慰金額,其他的算法,台灣法官基本上不會買帳的。在台灣,除非有高額保險,人命其實並不很值錢。
至於要不要聘請律師,就此案來看,其實尋求免費法律扶助就夠了,請義務律師幫忙確定沒有流程上的疏忽即可。有一種情形必須要請律師,就是當肇事者在上班時間執行公務造成的肇事,你可以告對方公司請求連帶賠償,要跟對方律師對幹。我看過一個案例,比薩店外賣機車違規撞倒路人致死,外商被告連帶賠償,最後公司賠了1千2百萬(死者是個年輕的留美工程師)。
像這樣明確罪責的肇事,如果對方沒有聘律師,建議你不需要花這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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