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siris wrote:因為真的要硬拚直接叫...(恕刪) 他當然要跑啊! 因為這是"現實的人生"不是在網路的鍵盤後面, 如果是在網路的世界, 不囉嗦 直接跟對著幹保證那個人跑!可是現實世界當然要跑啊
曉得 wrote:難道不是嗎? 當然就是啊我想讓你自己替新莊那位檢舉達人冠上惡劣檢舉的帽子當你不敢回答而一直迴避時其實你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當你以為我在挖洞給你跳時而刻意不跳時, 其實你已經在洞裡了.......所以我否定73樓的說法因為冠帽子的人是你而不是我我只是讓你自己承認而已就像你自己說的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P.S.要避開我那陷阱的唯一方法, 就是無視我的問題, 共勉之
路人39 wrote:當然就是啊我想讓你自己替新莊那位檢舉達人冠上惡劣檢舉的帽子當你不敢回答而一直迴避時其實你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當你以為我在挖洞給你跳時而刻意不跳時, 其實你已經在洞裡了.......所以我否定73樓的說法因為冠帽子的人是你而不是我我只是讓你自己承認而已就像你自己說的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 台灣很自由的你高興怎麼想你高興怎麼說那是你的自由我管不著我不告訴你答案是我的自由反正我已經很久沒收到罰單了會怕的就繼續罵好了
曉得 wrote:台灣很自由的你高興怎(恕刪) 本來就是我的自由啊民眾檢舉最被詬病的就是非理性與非常態的檢舉方式當然開單的警察不會管這個只是事實上執法的警察對於一些輕微的違規都會採取勸導不舉發或是以微罪舉發而這些輕微的違規若是民眾舉發, 那警察就不得不照規定開單不開單就會被說吃案, 長此以往, 自然被抱怨連連而你和Y前靣的說法, 等於是在轉移箭靶讓警察去扮黑臉, 警察何其無辜?因為你不敢面對這些非理性與非常態的檢舉方式是有問題的但又怕被說是違規魔人, 搞得兩面不是人很多人喜歡說自己多久沒收過罰單卻不敢說自己多久沒違規沒收過罰單不代表沒違規過, 只是沒被抓過而已強調這個一點意義都沒有P.S. 我怎麼想是我的自由~~~P.S. 有興趣的看倌可以思考一個問題為何法規規定超速照相前面要立牌子或事先公布提醒?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不跑的話,那位違規(恕刪) 被追著跑的時候 應該就示範給大家看啊怎麼樣才會保證追著你跑的人 住院一星期是追著你跑一星期跑到累跑到虛脫住院嗎?還是你要像馬保國表演太極拳呢?事後說大話 好像講得自己多厲害實際上卻應證了 有人躲在網路世界講歪理現實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