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照片位置,差不多在國道二號機場往桃園3.2-3.3KM的地方,那邊速限100KM/H,GPS 104KM/H開內線也還好壓。不然是要剛好開到GPS 110KM/H,那麼極限,等著被開罰單。我自己開車都開外線或中線,但我真的覺得,如果違規者要超速超車,自己想辦法過去。以樓主的照片,車流量沒很大,很超車的。
douglas7122 wrote:如果是GPS104錶(恕刪) 這有但書..如果後方有車輛打燈示警或是車速低於右側中間車道要讓道這是超車道使用規範簡單來說...你開在最內側保持110公里以上(該路段最高上限)前方沒車(100公尺內)右側的中間車道前方也沒車(100公尺內)但後面有車緊跟你(跟你有500公尺)你就要切出來讓道這是超車道正確用法並不是你開最高速限就可以一直不讓只要後方有比你快跟上你的車速或是你比右側旁邊車速慢就不應該占用超車道不存在我開在前面後面就只能乖乖排隊而是你比後面慢就要讓開不然請開比後車快再說(可以時速家10公里看看再決定要讓道)
樓主這種開法真的很不應該雖然已經達到國二最高速限100以上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但是開在內側車道上會堵塞到那些想要自己佔據內側車道、一路超速行駛的駕駛被迫先切到外側車道、再繼續回到內側車道害他人無法一路以超過最高速限的速度、繼續佔據在內側車道順暢行駛即使他們違規超速、且同樣也是想佔據內側車道而樓主完全合乎法規但只要擋到他人,就真的太不應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