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wrote:請不要再這樣子騎乘機(恕刪) 不好意思,我開車很少騎車,但我看到每個辛苦在車陣裡中穿梭的二輪騎士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這樣騎車,而且我明白他們為什麼會這樣騎,因為騎車不比開車,有時根本來不及打方向燈! 這是台灣二輪族真實的日常! 這也是警察為甚麼不會取締這樣子的"違規" (搞不好他們自己也是這樣騎!)! 請你從外太空回到人間好嗎?
Benn1963 wrote:.....你最好是在車陣中穿梭鑽縫的時候都記得打方向燈..(恕刪) 汽車車陣中穿梭鑽縫不打方向燈行不行?Benn1963 wrote:....要不然自己檢舉自己..(恕刪) 這麼厲害,趕快開箱教學啊,講這話的沒一個開箱成功的,就知道是不是蔣幹畫了所以先詛咒自己吧!
Benn1963 wrote:(請看上一樓)01 (恕刪) 不如說台灣社會一堆邊緣人魯蛇只能用這種方式刷存在感滿足自己(能開車的人往往有其他更多正事要做,誰會成天搞這種雞毛蒜皮小事小動作??)也難怪一修法要遏止浮濫檢舉,這些人馬上跳腳
台灣的鄉愿跟民粹,在這裡真的是看得一清二楚。方向燈是打給後面的汽機車看的,鑽車縫突然變換車道切出來而跟其他機車發生擦撞的車禍從來就沒有少過,幾十年來騎機車的鑽車縫都是這樣騎也不打方向燈,所以這樣騎就是對的?
Benn1963 wrote:......這也是警察為甚麼不會取締這樣子的"違規" (搞不好他們自己也是這樣騎!)..(恕刪) 是嗎?拖警方下水,不能改變違規變成是對的,講這種話的人就是平時做錯事只會牽拖,拖別人一起下水想減輕自己過錯,或轉移焦點我不是說你,別對號入座
PassiveIncome wrote:這下子兩輪的死定了,(恕刪) 其實這樣很好兩輪檢舉魔人要這樣玩瘋狂檢舉??就大家一起瘋狂檢舉"所有"的兩輪,讓全台兩輪也動輒其咎,最後把這個法源也廢掉讓你也沒得玩看是誰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