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肇責怎麼算?影/不要鑽車縫!騎士慘被聯結車輾過爆頭亡

公車停靠站明明可以內縮設計,把車道空間讓出來
怎麼完全沒有人檢討道路規畫設計的官員......
Nightmareseal wrote:
問題是騎UBIKE根本不用駕照阿....,
但很多人卻忽略了騎腳踏車也有其交通規則要注意
這次事件,光UBIKE沒打手勢直接鑽車縫害死者雷殘,
就是很明顯的違規了

就算沒有Ubike
公車上下客完成隨時會切出來
如果機車剛好高速鑽進去跟公車擦撞
一樣會摔車被聯結車輾過

防衛駕駛觀念可以救你一命
講路權和違規?再多的賠償金也只能用燒的給你...
如果用同車道只有前後車

機車屬後車應負較大責任
鑽地的冰蟲 wrote:
說到這個

我覺得很奇怪

Ubike 怎麼不騎到人行道上?

我遇過這狀況無數次

都是往右上人行道


我也是都上人行道,我騎腳踏車沒在靠近內側的
kentchan wrote:
除非有劃設
法規上腳踏自行車屬於慢車
慢車必須行駛在慢車道

這就是問題
不遠處人行道上就有ubike站
然後要ubike下人行道去跟公車汽車機車爭道?

是我我也是騎人行道
我基本是有人行道就騎上去, 沒辦法才騎馬路
等號誌都是跟行人的一樣
White bear wrote:
剛看了影片,那台 Ubike(看起來似乎是小朋友)沒有鬼切,他有回頭看(影片裡他有轉頭),前面一台機車先刷卡過去,鬼切的話他早就被前面那台撞了


他只有用不到半秒看左前方,根本沒看左後方,而且他的視線被後面的公車擋住了

不管任何交通工具,視野真的很重要
沒視野之前,任何動作都要確認再三
他若停下,往左後方看,就沒今天這事件了
腳踏車騎士看起來只有國小或國中吧
以他的經驗智能社會經驗 對法規的了解
對危險的認知還沒有到那麼成熟的地步
反倒是騎士這種鑽車的速度....唉
機車路權促進會趕快出來

繼續高喊要路權及鑽縫權.
死亡機車的前一台機車有閃過喔
死亡機車噴出去的霎那 是在攝影鏡頭之前就摔了
也就是死亡機車摔出去的原因 並不是因為跟腳踏車發生碰撞
看影片說故事大家都會 說是腳踏車嚇到了機車
機車騎士噴出去的真實原因或許另有其他
只是機車騎士死了 也問不出來了
我要是腳踏車騎士的家長 這樣被告 一定很不服氣 會執這樣的說詞
日本的自行車也都是騎人行道
只是臺灣的人行道常常無法通行

有時連行人要走都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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