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
真難得這一棟樓還沒有(恕刪)


因為不是機車被撞.
我不管撞到或被撞,都直接跟對方說,沒關係,你什麼都不用說,等警察來處理就好,我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
就回車上等警察來了。
都不會有互罵的狀況,優雅很多。

話說有很多人只要站的住腳,就要乘勝追擊,一定要對方怎樣怎樣的,我是覺得意外難免,人沒事,車就保險處理就好了。
車擦撞時身體應該有不舒服吧?
套一句網友最喜歡的話:驗傷,以刑逼民~
快去醫院驗個傷(腰/頸小疼痛),然後提告過失傷害。

對了,記得跟對方說:
我要是簽和解,我就是王八蛋~
你覺得我是不是王八蛋?
你知道的
車禍的時候脖子是很容易扭傷,拉傷的.
不要亂帶風向
扭傷拉傷告不了,過失傷害。
浪費法律資源。
法律不是這樣一廂情願的使用。

不信,您可以直接電話詢問保險公司法務。
他們處理這種"扭傷",就依照sop 處理。
小小扭傷,如果可以告,那大家直接去法院前面打籃球好了。

幾個月後,開庭時,法官會問一句~
扭傷好了嗎?
好了,就不嚴重阿!
沒好就請舉證?
(上班出勤狀況? 為了告贏,都不上班了嗎?街坊四鄰,看見你去7-11? 有去運動? 扭傷還可以逛街? )
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當時活崩亂跳~
為何嚴重扭傷,還能如此從容?
然後請您一堆舉證!
舉不出來,就變成對方提問"詐欺取財"!
假車禍,真取財!

就算重了,武林中最惡毒的"分筋錯骨手"
在毫無外傷的狀況下,這只是喊爽的啦。
只是輕微擦傷,也只是幾千。就算告成了。
時間的耗損,倒不如好好工作 。
法律設計,是不會讓人可以小事情,有利可圖的

想試試嗎? 被告詐欺的恐懼?
告訴乃綸,對方可以不用理會你,由你獨自面對開庭跟法律攻防。
LearnRPG wrote:
有看到硬是不讓???


在台灣很多人的開法是~

一路~ 慢慢開~
但是~看到有人要換線~ 超車~

就趕快油門補一下~
硬不讓人換線近來~
啊~ 一沒注意~ 就撞上了

當然~ 我相信本棟樓的樓主~ 應該不是這樣的例子~
會氣成這樣~ 肯定是對方亂超車!

如果可以放上行車紀錄器的影音檔~ 是最好了~
Antus wrote:
話說有很多人只要站的住腳,就要乘勝追擊,一定要對方怎樣怎樣的,我是覺得意外難免,人沒事,車就保險處理就好了。


您的態度是正確的~ 休養非常值得推崇
很多人以為法律可以用來敲竹槓~ 這是可惡至極的態度
沒事硬是去驗傷~ 講的好像是對的一樣

弄別人很開心~ 改天被別人弄就知道不爽了~
浪費一堆時間, 跟法律資源~
自以為是罷了
回原廠,一切聽原廠建議跟估價

應該就是讓對方付出最大誠意的方式了....
SSUUY wrote:
不要亂帶風向扭傷拉傷(恕刪)


難得看到有價值的回文
既然你都這樣說了
放個紀錄起影片上來
應該不成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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