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撞到或被撞,都直接跟對方說,沒關係,你什麼都不用說,等警察來處理就好,我有保險,保險公司會處理。就回車上等警察來了。都不會有互罵的狀況,優雅很多。話說有很多人只要站的住腳,就要乘勝追擊,一定要對方怎樣怎樣的,我是覺得意外難免,人沒事,車就保險處理就好了。
不要亂帶風向扭傷拉傷告不了,過失傷害。浪費法律資源。法律不是這樣一廂情願的使用。不信,您可以直接電話詢問保險公司法務。他們處理這種"扭傷",就依照sop 處理。小小扭傷,如果可以告,那大家直接去法院前面打籃球好了。幾個月後,開庭時,法官會問一句~扭傷好了嗎?好了,就不嚴重阿!沒好就請舉證?(上班出勤狀況? 為了告贏,都不上班了嗎?街坊四鄰,看見你去7-11? 有去運動? 扭傷還可以逛街? )行車紀錄器,拍下,車禍當時活崩亂跳~為何嚴重扭傷,還能如此從容?然後請您一堆舉證!舉不出來,就變成對方提問"詐欺取財"!假車禍,真取財!就算重了,武林中最惡毒的"分筋錯骨手"在毫無外傷的狀況下,這只是喊爽的啦。只是輕微擦傷,也只是幾千。就算告成了。時間的耗損,倒不如好好工作 。法律設計,是不會讓人可以小事情,有利可圖的想試試嗎? 被告詐欺的恐懼?告訴乃綸,對方可以不用理會你,由你獨自面對開庭跟法律攻防。
LearnRPG wrote:有看到硬是不讓??? 在台灣很多人的開法是~一路~ 慢慢開~但是~看到有人要換線~ 超車~就趕快油門補一下~硬不讓人換線近來~啊~ 一沒注意~ 就撞上了 當然~ 我相信本棟樓的樓主~ 應該不是這樣的例子~會氣成這樣~ 肯定是對方亂超車!如果可以放上行車紀錄器的影音檔~ 是最好了~
Antus wrote:話說有很多人只要站的住腳,就要乘勝追擊,一定要對方怎樣怎樣的,我是覺得意外難免,人沒事,車就保險處理就好了。 您的態度是正確的~ 休養非常值得推崇很多人以為法律可以用來敲竹槓~ 這是可惡至極的態度沒事硬是去驗傷~ 講的好像是對的一樣弄別人很開心~ 改天被別人弄就知道不爽了~浪費一堆時間, 跟法律資源~自以為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