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晚間死亡車禍!騎士逆向闖馬路遭撞「車身爆裂」噴飛亡

撞擊點是在車道而非路口,汽車駕駛很倒霉,機車逆向騎過來
Nightmareseal wrote:
馬路三寶兩輪的正常發(恕刪)


對於高雄人來說 應該不算太意外吧?
其實大家說的都對~~我也覺的騎士找死~汽車很倒楣...
但..事實是這汽車很高機率會被安一個"應注意未注意"
不然就靜候判決吧...
路人39 wrote:
再則,對方機車沒看到(恕刪)


只能說,你我看法不同,不過也只是嗑嗑牙,

況且這事,是無法依你我這樣線上說說,就證明你我誰對誰錯的!!
這樣的結果其實完全符合天理,沒什麼需要再討論的。

機車這樣騎求仁得仁,求死得死, 恰如其分。

汽車如果慣於超速搶快,也剛好從這次事件得到該有的責任。恰如其分。。。
Glen Chang wrote:
逆向是全責诶交通守則(恕刪)

實務上法官會不會這樣判是一回事
之前新聞不就大學生壓車噴出去撞對向超跑掛掉
結果超跑還是硬被判一成過失
倒楣的轎車車主
Nightmareseal wrote:
如果是四輪逆向兩輪撞上去,就不會這樣說了


會改說機車你要防衛駕駛阿

所以汽車你幹嘛不防衛駕駛
明知到台灣馬路三寶那麼多

所以這個案子就是機車違規
汽車沒有防衛駕駛
結案
普羅登 wrote:…沒什麼需要再討論的…
是啊,這種騎法幾輪的可以”接受”!?根本預知死亡紀事,任何正常用路人所不齒;
hpvs19 wrote:
縱使直行車路權最大

有時間 "閃大燈",卻未同時間 "減速" ?



所以 逆向是對的 帶什麼風向 ??
那位駕駛 在那麼短時間還有閃大燈就不錯了

很多人搞不好 連閃大燈都來不及 就撞上了
可憐的駕駛 又會因為台灣的畸形法律賠錢了

闖紅燈 酒駕 逆向 無照 通通該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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